异地法院无管辖权限制微信支付功能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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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法院无管辖权限制微信支付功能投诉,账户被异地法院限制支付功能! 本人在2025年5月28号收到被辽宁省调兵市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辽宁省调兵市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5)辽1281财保511号;联系电话:02474884388,02474884389。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等任何方式告知这一消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异地限制,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本人户籍是山西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全应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法院提起,辽宁省调兵市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解除消费支付限制。二、辽宁省调兵市人民法院却依然违规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在未对本人生活处境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违法冻结,本人日常生活,工作离不开微信,支付功能被限制后严重导致本人的基本生活都是问题,对生活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了。请贵院解除我的财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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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调兵山市法院回复:我院是依法依规合法冻结。我院依据民法典522条及民事诉讼法22条规定,依法受理案件,不存在任何问题。国家现在大力倡导以保促调,依法严历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的行为。希望用户能够主动联系借贷平台,调解和解,以免个人的在线通讯工具和银行卡的使用受到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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