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良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合同欺诈及退款纠纷投诉
网友保保_nEtSNXEw
尊敬的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通过会所微信好友联系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被电话邀约前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9号楼1902室婚介所。被婚介所的工作人员带至封闭场所,用长时间疲劳战术逼迫诱导用金融软件分期付费27000元(未开发票),且付费前不给看合同,2025年5月30日发现合同内容存在巨大漏洞完全没法保证自身权益,提出退款,但对方要扣除20% 违约金,当天签署合同时未提及,本人认为此机构存在偷税漏税及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合同条款不清晰,未写明具体计算依据。婚介公司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格式合同中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如民事责任等,婚介公司要求消费者先行付款,付款成功之后才出示合同,且未尽提请注意义务,已然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如“违约金过高”“强制捆绑消费”)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含有上述内容的条款一律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请求解除《会员服务合同》; 2. 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27000元服务费用; 3. 要求对方立即删除本人所有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本人已于2025年6月4日向对方指导老师提出终止服务及退费请求,对方依旧百般阻拦一直迟迟未能得到处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特向贵单位投诉,恳请贵单位依法介入处理,督促对方尽快履行退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