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藤情感咨询服务虚假宣传且拒绝合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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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藤信息咨询服务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投诉对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01MA9XW7A51L 2025年5月28日,本人在思藤情感咨询师丁文的推销下购买为期30日的咨询服务,共8000元,丁文宣传可以帮我梳理。但服务品质与宣传相差悬殊,且期间咨询师陈某某在语音通话中一直打压我,过份询问隐私,全程挑我的毛病,对我的问题并没有一点帮助。本人于5月30日正式提出对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该公司则以合同为由要求本人扣除电话咨询费1200元基础上倒贴违约金。 1.不开发票偷税漏税:本人支付的两笔金额均为支付宝扫码转账(1000元转给个人,7000元转给企业),广州思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本人付完全款且签订协议后,未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涉嫌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行为。 2.格式条款、倒签合同:服务合同为该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违约金与计费方式是不公允的。收费标准也是不合理的,一个电话1200元,全程都是对我的批评打压,一点帮助没有。付完全款后,对方才出具服务合同。此外,该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扣除50%违约金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公司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3.虚假宣传,咨询师无权威从业资格证,说是一批专业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由整个团队为客户定制辅导方案。针对近万元的咨询服务,他没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安排,说让我有事找他,一天只回复我两条信息而已。于是,本人要求其出示心理学专业背景证明和权威入行资质(包括国家认可与情感行业相关的“国家婚姻咨询师”“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等)也没有出示。 4.超范围经营:该公司营业执照没有心理咨询业务,其营销策略和服务与2021年12月3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宣判的“情感挽回大师”案件相似(来源:中国青年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情感咨询类合同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现向相关部门发起投诉,希望公平处理退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