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且拒绝退费
网友保保_2c27e362
本人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校园墙上的接单广告认识到对方,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课程价格为398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平时生活比较拮据,想通过此方式赚钱但无法交出高额学费,所以对方就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并保证可以接到单不用担心分期付款问题,课程总计3980元分期不能解除,合同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机构也未说明,例如在我提出退学后的高昂违约金,在我表达不能够支付后该公司法务甚至诱导我向身边人借钱去支付,于是我在相关平台搜索了该公司相关信息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有过往被投诉经历,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诱导消费案例,可见与我相同的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恐吓我不交费会失去真信并且以缴纳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 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