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信用卡未经同意扣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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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信用卡擅自开通服务并乱扣费 交通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 在此就交通银行信用卡在未经我明确同意 的情况下, 擅自为我开通多项权益服务并收取费用的问题, 向您提出 正式投诉, 并恳请贵*对此事进行严肃查处, 以维护广大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 一 、投诉事由 近期在仔细核对信用卡账单时, 我发现交通银行 在未经我明确同意的情况下, 擅自为我开通了多项权益服务, 并持续 收取费用。 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服务保用保障 9 元、 用卡无 忧尊享版 30 元、用卡无忧 12 元、帐户安全管家 18 元等。这些服务 的开通及收费情况均是通过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我, 且在交通银行信 用卡账单中有明确显示。 对于上述服务的开通, 我深感震惊与不满。 首先, 我在办理信用卡时, 并未被告知存在这些额外的权益服务, 也未被要求选择是否开 通。 其次, 交通银行在未经我明确同意的情况下, 擅自为我开通这些 服务并收取费用, 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再者, 这些服务 的收费标准并未在信用卡合约中明确说明, 交通银行也未提前向我提 供任何形式的费用说明或账单预览, 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 了额外费用。 我曾多次尝试与交通银行沟通, 要求退还被擅自收取的费用, 但 均遭到拒绝。 交通银行方面表示, 这些服务是我自愿开通的, 且已在 账单中明确显示,因此不予退费。然而,我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并坚 持认为交通银行在未经我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通服务并收费的 行为是违法的。 二、具体法律规定及依据 针对交通银行上述违法行为, 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及 《商业银行信用 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 提出以下投诉要求及法律依 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 有知悉其购买、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 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 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 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 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