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充电宝归还难且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

网友保保_HOfSaw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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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20日在南京南高铁站租借了来电科技的充电宝一个,后续乘坐动车回到常州后发现没有归还地点,按照来电小程序内的附近归还点导航,打车跑了2家都是虚假地址,实际根本没有归还点。于是联系客服暂停计费想着回到浙江后再找地方归还。然后我于6月23日回到浙江后,又按照来电小程序内提示地点跑了两家归还点,但都发现查无此出,到实地根本没有归还设备,甚至连店铺名称都是假的。后续联系客服处理,他们建议我将充电宝邮寄给他们公司,以此归还,但由于充电宝的电池属性无法邮寄,客服甚至提出让我欺*快递员蒙混过关。严重侵害我的消费者权益,且存在虚假宣传,欺*消费者,诱导消费者等现象。我现在的诉求是:1、要求来电公司出来充电宝归还事项。2、免除我的不合理充电租借费用以及充电超时费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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