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拒测瞳高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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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冷水江市爱尔眼科:区别对待拒测瞳高,辜负信任失医德 投诉冷水江市爱尔眼科医院:作为专业眼科机构,罔顾医德,因患者不在本院配镜,就区别对待、拒绝提供完整验光服务! 孩子长期信任该医院,多年来都在此检测眼睛。此次因镜框损坏,明确告知工作人员,验光后要去外地亲人处配镜片,工作人员正常接待、完成挂号缴费。但后续验光流程,尽显不合理操作: 为第一个孩子测瞳距时,工作人员就强调“不对数据负责”,勉强测完;给第二个孩子测瞳高,直接以“不在本店配眼镜”为由拒绝 。好言沟通,说明验光缺瞳高数据,会影响配镜效果,提出愿付合理手续费单独检测,仍遭强硬回绝,称“领导规定,不在这配镜,花钱也不检测” 。见我生气,又找借口,说因不到店配镜片,后续眼镜效果不好会找他们麻烦,可我明确表示“只要认真检查,数据合理误差不会追究”,依旧被拒。 验光核心数据本是服务必要内容,医院却因“不在本店消费”区别对待、故意设卡,辜负患者多年信任,毫无医者仁心!现要求相关部门介入严惩,督促医院整改,向我们赔礼道歉,保障消费者应得的完整验光服务,还市场公平与就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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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违规事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自主选择权(第九条):我明确仅在爱尔眼科验光,却因未在其配镜,被拒提供已付费验光应包含的瞳高数据,强制限制配镜渠道,侵犯自主选择权利。 ​ - 公平交易权(第十条):我愿付费获取瞳高数据,爱尔眼科仍无理拒绝,以“不配镜就不给数据”变相强制交易,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诉求 1. 要求监管部门督促爱尔眼科,向我完整提供验光服务(含瞳高数据),立即纠正捆绑消费行为; ​ 2. 依规对爱尔眼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规范行业服务,保障消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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