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灯火教育未履行合同退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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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2月6日,向深圳灯火咨询教育集团(下文简称甲方,我为乙方)报名全托国家开放大学,支付费用6000元,并签订合同,后于2025年4月16日支付费用5500元,共11500元,合同中说甲方会通过所指定网络培训平台向乙方提供培训课程,但是从支付费用后,甲方并没有提供任何课程服务。现在我想要退费,我符合合同中退费条件的第三条:被全日制学校录取(我已被全日制专科学校录取)以及第四条:参军入伍(我目前已参军入伍),我以这两个退费条款要求甲方退款,甲方刚开始说退费需要扣除违约金,后来又改口说已开学不能退费,合同中并没有规定此项,直说退费需要扣除学习管理费,我多次和甲方提到合同中的条款,甲方不正面回复以合同为准,但是一直强调已经入学不可退,不合理也不符合我们签订的合同,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显然对方是违约方,侵犯了我的权益,因此我诉求甲方按照合同退费,我符合退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