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舟24h自习室预付订单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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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25年6月19日在微信平台小程序“青舟24h自习室”预订了为期三个月的座位,预约时间为7月17日至10月14日,在未到达使用时间前且未使用该订单的情况下,现要退该订单,与商家协商后,商家拒不退款。该商家存在的不合理情况如下: 1.该商家在合同中未以显著方式(如加粗、标红)提示不退费条款,其单方面限制退款权利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商家未提供预约服务即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商家仅以“影响生意”为由拒退,缺乏法律依据。且从与商家协商退款距离预约日期7月17日仍有约20天,在此期间,改座位仍有可能别人约定,未给商家造成实质性经济流失,商家理由不成立。 3.在下单时未标注退款规则,在我提出退款投诉后,商家事后添加了退款规则,商家单方面修改合同的行为设及违法,可能触发行政处罚。若商家不予退还,我将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该商家单方面修改合同这一违规行为。 4.《根据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经营者单方面限制退款权属无效,商家应全款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