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联通违反合同及行业标准限速宽带
网友保保_39e74fa7
已完结
2024年3月30号安装办理联通宽带 (账号05********63) 在今年7月2号被限制上行速率10兆,导致游戏延迟非常大, 7月2号起多次通过10010人工投诉,但没得到解决,7月7号~9号 联通工作人员上门让我签字以及拍照 我配合完成了,但在10号被告知,因我流量大,限制我的宽带速率,不予解除限速。本人宽带流量大是因为常年 直播+远程nas备份+远程共享文件,导致的流量比较大(本人咨询了联通10010人工客服明确告知 宽带大流量使用是不会被限速的,宽带是无限流量,不会限速等确认回答)中国联通违反合同,并且无缘限制用户宽带速率。 中国联通违反 YD/T 3328-2023 公众固定宽带接入业务上下行速率配置要求“6.3 签约上行接入速率配置要求,明确说明:当公众用户固定宽带接入业务签约下行接入速率高于200Mbit/s(含200Mbit/s)时,相应签约上行接入速率最低应为40Mbit/s。固定宽带接入服务运营商应根据实际网络条件提供更高签约上行接入速率的家庭宽带产品供用户自主选择,如50Mbit/s、60Mbit/s或100Mbit/s等不同档位签约上行接入速率 本人诉求:恢复宽带速率并承诺之后不再限制用户宽带速率、连接数等限制手段限制用户宽带
投诉进度
消费保投诉平台完结
处理结果
中国联通已安排工作人员跟进处理,如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可再次向消费保反映,感谢您对消费保的支持。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解释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本人宽带安装的是1000兆,原(限制之前)下行速率是1000Mbit/s 上行速率是70Mbit/s
要求恢复宽带原速率。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1.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有权知悉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速率限制条款。若联通未在签约时明确告知限速规则,或未在实施限速前履行告知义务,即构成对知情权的侵害。
2. 侵犯公*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有权获得与合同约定相符的服务质量。若签约时承诺上行速率不低于40Mbps,实际却因流量大擅自降至更低(如10Mbps),属于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违约行为,损害公*交易权。
3. 违反合同义务与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若限速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或单方面添加限制性条款(如“流量异常可限速”),可能构成不公*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相关条款无效。例如,深圳消委会曾指出运营商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的违规性。
4.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第七条:经营者应保证服务符合安全、质量要求,限速行为若影响正常使用性能且未提前告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第九条:禁止虚假宣传或隐瞒服务关键信息,如未如实说明速率限制条件。
第十一条: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服务变更,限速属于单方面强制变更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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