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虎财考虚假宣传及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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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12月20日在氢虎财考这个机构购买了CPA火箭班的4年期课程,金额是4699元,一次性全款付清。首先是报名前机构并未提前告知我只有电子版材料,而无纸质版,其次该教育机构所发表的宣传图里没有明确说清录播占主要部分,明显和当初销售人员跟我说的存在不符,宣传的通过率有7成,但这完全是他们的宣传策略,花钱买评论。何来的交流学*?良性互助?还有宣传时的章节练*视频精讲,完全没有,都是虚假承诺和报价不一。其次就是售价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阶段价钱本该不同,太离谱了。当天付款我便产生了退费的念头,本人一节课都没有看,结果机构人员告知了我不可以接受全额退款,付款后也没有给予发票开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教育机构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收取费用后应开具发票。对其他的消费者是否公*?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 法律规定合同里的“不予退费”,“不退不换”描述的本身效的,俗称霸王条款。据我所知,该机构没有审批教育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无证办学的,由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氢虎财考这个机构并没有给我什么实质性服务,自己学,自己看课,全是录播,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完全都是虚假宣传,沟通不予理会。 我请求相关部门能够协助我退费,我的诉求是退款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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