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器退货退款纠纷
詹淑芬18397935569
已完结
尊敬的新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5年7月20号在乡村操场上摆台搞活动,购买了一款净水器,型号为[净水器型号](附图),实付金额2780元(包含两个前置保护器)。安装使用两天后因个人喝不惯净水器出来的水,而且和推销员说的不一致,他们说净水器过滤后的水和怡宝水一样,实际不一样。随即联系销售方协商退货退款事宜,希望能按合理规则办理退货。 经过几天的沟通,对方同意退货,但提出需扣除880元费用,仅退还1900元。对此扣款金额,我无法接受。理由如下: 1. 2780元的商品扣除880元,扣款比例超过31%,远高于市场上同类商品退货的合理费用,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2. 购买时,贵方未以任何形式(书面、口头或页面提示)告知退货将收取如此高额的费用,该扣款标准缺乏事前约定和依据。 作为消费者,我理解退货可能给商家带来一定的物流或二次销售成本,愿意承担合理范围内的费用,但880元的扣款实在超出合理限度。 现恳请贵平台帮忙协商退货退款事宜,期待贵方的及时回复与解决。 投诉人:[ 詹淑芬 ] 联系方式: [ 183****5569 ] 日期:[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