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克重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网友保保_Dlsisl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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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7月21日7点左右在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新桥西路296商铺金六福吉祥珠宝店内购买足金戒指 花费1962元,后回家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1克,导购全程并未提及克重 问其克重闭口不谈 只说这个非常适合我之类,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83.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