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北欧游服务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tp8NFyGt
我于2025年2月19日在携程控江路门店报名了4人携程自营北欧旅行团,于2025/7/11至7/22出行。跟团游过程中,遭遇多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降低服务标准、涉嫌虚假宣传及不当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 擅自更换交通工具、虚假宣传、行程缩水(严重违约): * 宣传页面明确承诺从塔林至斯德哥尔摩乘坐“诗丽雅号”(Silja Line)游轮。 * 实际在“未告知、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被更换为设施陈旧、服务较差的“维京线”(Viking Line)游轮。 * 实际登船(14:00)及下船(10:00)时间与行程单约定(18:00登船,9:00下船)严重不符。 * 直接损害:导致塔林游览时间缩短至少4小时,斯德哥尔摩游览时间缩短至少2小时。游轮降级与行程缩水严重降低旅游体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 擅自降低餐饮标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违约): * 行程单第六天(7月16日)明确约定“17:30入住峡湾内五大家族酒店,18:30峡湾酒店晚餐”。 * 实际“未告知消费者”,擅自安排在行程途中一不知名地点用餐,餐后才抵达酒店入住。 * 实际提供的晚餐在品质、环境上远低于合同约定的五大家族酒店标准(据了解,同期入住该酒店的其他团队均正常享用酒店自助晚餐)。该酒店官网显示自助晚餐费用约600克朗/人(420元人民币)。 3. 导游强制索要好评,侵犯消费者评价自由(不当经营): * 行程结束后,导游在微信群中公开要求所有团员给予“5星”满分好评。 * 导游将部分未打满星团员的评价截图公布在群内,此行为构成强制消费评价、侵犯个人隐私、制造不当压力,严重违反《旅游法》关于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也违背平台评价的公正性原则。 4. 基本用餐需求未保障(服务质量缺陷): * 合同约定“中式团餐,六菜一汤”。 * 实际执行中,每桌8-9人,菜量严重不足,“六菜一汤”上桌即被抢光,无法满足消费者基本用餐需求。 * 虽经反映后部分餐厅会补充少量蔬菜,但每餐均需额外要求,证明服务提供方明知标准未达标却未主动解决,严重影响用餐体验。 诉求: 要求携程就上述违约及服务不达标行为造成的损失,向消费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