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索尔祛痘诱导消费及效果问题
网友保保_5aae592a
已完结
本人2023年9月24日在东莞市塘厦索尔美容院,办理祛痘项目,费用95000元分期付款,该机构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本人在快手上看到对方十八块钱体验项目,到了之后对方就对我进行洗脑式推销,诱导我办分期做他们的项目,但是做了之后却并无明显效果,因此提出解约,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取消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