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会员店商品破损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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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 8 月 5 日晚上 17:13 分在山姆会员店小程序购买高山粉茄商品,订单号:2938****5950。 问题描述: 1. 商品问题:收到商品后发现第二天早上拿出一个番茄发现问题,起初以为只有一个,没在意,今天早上又拿出来一个,到公司准备当早餐,发现也是烂的。 2. 协商情况:随后联系山姆客服 8 月 7 号早上 9 点,对方拒绝赔偿/仅提供优惠券,我不同意,随后升级工单,11 点 53 分回复,仅退款,我要求赔偿,对方拒绝。 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退款+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诉求: 1. 退还商品价款元;29.9 元 2. 依法赔偿1000元; 3. 要求山姆整改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期望回复时间:7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