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黄金消费存在欺诈与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YOFiBvSE
已完结
我于2024年2月25日在泉州市晋江市英林镇龙英路周六福珠宝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1424元的一口价黄金,折算下来将近1548元1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中途问过柜姐克重,柜姐没有回答,说不能称重。)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是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以及购买过程中未提到后面更换有15%工费,而是在我们付款后,签质保单的时候才说的,此项未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我的诉求是退款退货,退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