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诱导消费及克重欺诈投诉
网友保保_PtfLNuwF
我于2025年8月10日在江汉路大洋中心b馆一楼周六福店购买的足金戒指,出现了以下问题: 1.诱导消费。我们本来选的对戒,店员说对戒只能抵扣一口价,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2.错报克重,欺*消费者。当天晚上称重我听到的是2.9克,第二天店员说是2.4克,称后实际只有1.65克,少了近1克。而且第二天说电脑里有实际克重,为什么不告知我们真实克重?1.65克的黄金一口价3135元,换算下来1900一克,导致我在不知晓真实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天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纯属欺*消费者。 3.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没有任何地方标注克重,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是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 4.没有发票没有克重。只开了质保单,上面也没有克重,没有主动提供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5.当天买完我说放在盒子里不戴,店员未经允许把价签剪掉了。 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