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提升诱导网贷及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kAuXyjOH
事件经过 2025 年 8月 7日自称学历提升宣老师致电沟通提升学历事宜,该机构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段诱导我办理网贷: 1.虚假宣传误导:该工作人员宣称 “马上就要教育改革,就政策拿证时间短,名额有限”,刻意夸大时间紧迫性。以 “贷款无利息” 诱导报名。首付 896元转至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8064元通过海尔消费金融贷款。 3.协议内容隐瞒:工作人员以时间紧迫诱导我签下协议,未充分披露协议内容,且存在加重本人义务、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条款。(违反《民法典》第 497 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 4.机构主体混乱:我根据该工作人员提供的网站(中青教育)学*,甲方是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老师是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协议里面主体是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还有无相关单位为我办理贷款的机构参与,至始至终工作人员没有提到这种混乱的主体关系,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 条) 5.无助学资质: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作为协议主体却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超范围经营和无证办学。而我的贷款合同是仅限于向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购买约定的教育培训产品。(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6.贷款用途违法: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作为协议主体与我签订的确是咨询服务协议,高达 80%的咨询服务费 ,而贷款是用于购买该公司的教育培训产品。这已经涉嫌合同期诈或违规套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