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稻边酒店拒绝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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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8日凌晨1点订的张家界市里的张家界稻边酒店,但由于行程冲突,未能前去入住酒店,申请退款后酒店以“不得取消”规则拒绝全额退款,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也违反了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反复沟通无果,希望能通过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