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琅言文化配音合作纠纷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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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就与陕西琅言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琅言文化”)及关联公司(陕西言悦声韵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陕西言兴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配音合作纠纷进行投诉,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维护本人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一、基本事实与经过合作签约与费用支付2025 年 4 月 11 日,本人与陕西言悦声韵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配音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6 月 12 日,合作内容为录制《极品女仵作》的旁白及女龙套 2 角色音频,合作费用 1000 元(含培训费、指导费等)。当日,本人向陕西言兴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了 1000 元费用(有转账记录为证)。合作履行与纠纷产生本人按约定参与了琅言文化的线上课程(每周一、三、五晚 8 点课程),并于 5 月至 7 月间完成音频录制及返音,7 月 3 日提交了重录内容(有聊天记录及文件提交记录为证)。因音频审核未通过,琅言文化员工姜南老师要求本人继续返音,本人提出退款需求后,对方称 “不配合返音仅能退 200 元,分四笔返还,且需先撤销投诉”,该方案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本人多次主张按合同退款,遭对方拒绝,且对方以 “投诉导致员工被批评” 为由施压,要求撤销投诉才协商退款,协商无果。二、被投诉方涉嫌违规及侵权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单方面变更退款条件根据《配音合作协议》第六条,“乙方录完签约书籍后,可申请退还合作费用,分 5 个月每月退 20%;甲方违约需全额退还”。但琅言文化以 “未通过审核”“不配合返音” 为由,单方面将退款金额降至 200 元,且附加 “撤销投诉” 的不合理条件,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服务流程不透明,涉嫌误导消费者审核标准模糊:本人要求提供审核老师资质及明确审核依据时,对方未予回应,仅以 “审核报告” 为由要求返音,流程不公开透明。退款协商中存在胁迫:对方以 “撤销投诉” 作为退款前提,否则拒绝按合同处理,涉嫌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合理条件。关联公司主体混乱,可能存在经营不规范合作协议甲方为 “陕西言悦声韵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款方为 “陕西言兴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际对接服务为 “陕西琅言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关系不明确收费与签约主体不一致,涉嫌规避经营责任。要求被投诉方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1000元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