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诱导办理宽带及号码并强制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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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基本信息 手机号:130****3627,苏州,2025年4月17日办理。设备为联通“赠送”的路由器、机顶盒,在本人处;宽带正常使用,8月前无欠费,本人在归属地。月租91元,4-8月产生4.5个月费用409.5元,其中6-8月因三次申请注销被拒,273元属强制消费。本人自8月起不再缴费,后续纠纷由联通承担。 二、经过 2025年4月,我想办流量卡,营业厅诱导办宽带及手机号,承诺“不影响退网”,未提设备归还、违约金及合约,仅称需签“入网手续”。6-8月三次申请注销,联通以“有合约”拒办,要求付违约金及归还“赠送”设备。本人对“合约”不知情,未收到任何合约文本,对方将“入网手续”单方面默认为合约,属霸王条款。 三、依据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2.违反《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 3.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四百九十六条; 4.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电信服务规范》。 四、诉求 1.立即注销宽带及手机号; 2.不得收费,8月后费用无需补缴,“赠送”设备不作为注销条件; 3.退还6-8月273元,赔偿819元,共1092元; 4.整改业务流程; 5.严惩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