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更换电池后主板损坏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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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2年7月份在线下vivo专柜购入vivox80。型号手机于今年于今年8月4日在线下更换电池后,于8月中旬质保范围内烧坏,对于官网所提出质保范围原话是质保90天,并未给出明确范围是整机还是电池,在宣传页面中也没有给出,在维修过程中也没告知,但是他们结果却在现在才告知是指维修电池,并指出维修责任是消费者负全责,即我要自费去进行维修或更换主板或换机子,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通过网络咨询和浏览相关案例时,有不少相关vivo主板烧坏在换电池后烧坏主板的帖子,所以在提及是否有可能是电池更换导致的主板损坏问题,客服在不能给出明确客服在不能给出明确原因的情况下,需要由消费者承担权责去自费进行更换 或维修主板,过了一个星期后又告诉消费者无法更换主板要求。同时别人其他人的案例中,其他维修人员能积极承担相应责任,能够主动去维修,或更换主板,或者是更换同型号手机。但是,在我咨询的范围内想要去解决,我需要承担所有的责任,甚至去向他们缴费补差价1000+甚至2000+甚至3000+,也就是说他们在变相的强制我去购入他们的手机。因为直接维修主板损坏概率很大,同时我不能去更换主板,他们的原话是这样的,因为他们没有货,而且即使掉了也不能保证有货,我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一件小概率事件,我换新机还必须使用他们的品牌。同时他们告知我说主板维修他们查不出来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还告诉我在手机出厂的时候都经过质检,为什么经过质检的手机能在三年的情况下无外力作用下主板就突然烧掉,我的手机内并无大型的游戏软件,当时我只是在正常的浏览网页,就突然开不了机,我的手机一没进水,二没碰损,当时手机唯一与平时不同的只有从他们官方的渠道换的电池。同时其他人的方案要不是免费维修和免费更换主板或者是免费更换同型号收集,为什么到我这里区别对待消费者,这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机主板在非人为情况下损坏就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vivo公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还出厂,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让消费者自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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