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酒店隐藏退款条款导致无法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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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在美团订购了9月26日到9月29日武汉云栖雅智酒店(武汉王家湾龙阳村地铁站店)的住宿服务。发现时间订错后,在付款后一小时内发起退款,实付款902.87,实际仅退款166.86。平台答复是8月27前退款则退全款,后续时间需扣除违约金做惩罚。购买住宿服务时并没有此项提示,用其他账号再次订购相同时间和房型时也并没有违约惩罚提示,电话联系酒店后反馈退款业务需要美团公司处理,惩罚条款也是平台方制定,酒店不知情,酒店没有实际收到钱。 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退款惩罚”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关于“8月27日前可全额退款”的规则,是影响我做出购买决定的重要信息。该规则必须在付款下单前,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例如在商品页面醒目位置提示、设置勾选同意等)。如果在付款后或退款时才说明,则完全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商家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设定一个已经过去的、消费者根本无法履行的截止日期(8.27)来作为退款条件,这实质上是一种强制交易,剥夺了退款的公平权利,构成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内容无效。平台所谓的“规则”就是典型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因其未提前告知,且内容本身极不合理(要求消费者在过去的时间点完成操作),完全排除了我的退款权利,该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美团在酒店订购时隐藏合同条款,进行消费欺诈,严重侵害了本人的知情权等一系列合法权益,要求必须尽快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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