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耳机质量问题及退货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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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26日在京东平台索尼(SONY)影音旗舰店(企业名称:北京嘉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索尼WF- 1000XM5耳机,订单号33****809607。于8月27日白天送至家门口,8月28日白天拆封试戴,发现蓝牙耳机左耳声音断断续续,马上跟店家沟通,并且按照店家给的方案执行后依旧单耳有问题,后申请退货,店家已“拆开一次性包装不能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期间多次与店家和京东沟通未得以解决。而且,当前商品满足《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商品完好判定标准。本人遂行使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1.2015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能以消费者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 2.2022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支持。 3. 耳机属电子产品,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的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要求,且不得以任何格式排除限制消费者权益,我要求维护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商家一直以外包装拆开为由不支持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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