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门店诱导消费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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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汉光购物中心一层周大生门店以旧换新,旧金合计17.62克。换金时,店员极力推荐高单价的一口价商品,诱导消费付款,并且将实际6克的商品谎称为18克,付款后也未主动开具发票。主要问题如下: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购买过程中,店员以k金结实为由极力推荐一口价商品(单价远高于市价范围)诱导付款,后续隐瞒真实克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霸王条款 售前未说明售后规则,事后交涉时才提出苛刻的换货条件。 3.拒开发票 仅提供质保单,并称“不主动要就不开”,涉嫌违法和偷税漏税。 4.售后态度恶劣 我提出合理诉求后,总部及当事门店皆态度强硬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