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价保期内未主动提示致差价未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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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0月2日在京东平台“米其林官方旗舰店”购买2个汽车轮胎,支付3091.85元,并享受“7天价保”服务(价保期至2025年10月9日9时)。在价保期最后一日(10月9日零点),该商品降价101.92元(两个商品差价总计203.86)。 我于10月16日发现降价后申请价保,但商家与京东平台均以“未在价保期内申请”为由拒绝。 我认为此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理由如下: 1.承诺误导,涉嫌诱导消费:“7天价保”是促使我下单的关键承诺,其核心应是“价保期内降价即补差”。商家与平台在宣传时,从未在明显位置告知“必须在此期限内主动申请”,这实质上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诱导消费。 2.隐藏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相关条款。京东与商家未履行提示义务,单方面制定的“限期申请”规则,是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法应属无效。 3.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在整个销售与价保规则展示中,平台与商家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已构成虚假宣传与误导。 拒绝理由不合情理:商品在价保期最后时刻降价,我难以即时发现。以“未申请”为由拒绝,等于让“7天价保”承诺形同虚设,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另外:自10.16日起,我每日都有跟京东平台沟通协商,平台客服均说当日回复,但直至今日均无任何回复。 我的诉求是京东平台或商家退还商品差价203.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