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司机丢货平台拒赔
网友保保_IjnFViez
处理中
2025年10月4日18:30分通过货拉拉平台下单货运服务,司机(平台昵称母师傅,车牌号粤DD E7875。订单号为3334****0249- B。货物已装走后,还有视频为证。几分钟后平台不知道怎么取消了订单。货拉拉司机母师傅把我的货物故意丢了,也有私吞的可能,货拉拉平台我也联系不上。我也报了警,警方由于没有司机的电话案件受阻。货物丢失货拉拉平台拒不处理,售后推诿,还拒绝披露司机信息。未能及时介入以防止损失扩大。 信息不透明: 依据《电子商务法》,平台有义务提供经营者的真实信息。平台拒绝提供司机有效信息的行为,涉嫌不履行法定义务。 投诉诉求: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现提出以下诉求,恳请贵局介入调查。损失赔偿:责令货拉拉平台对本次货物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赔偿我的货物损失人民币2000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