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课程退款遭拒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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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新东方在线*台购买了考研全程班课程,但收款方却为“北京酷学慧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个人学*计划调整,我现已停止学*,且课程尚有大量内容未观看(部分课程甚至未开始)。 此前申请退款时,客服以“享受了优惠”为由拒绝退款。我对此理由无法认可:首先,优惠是商家提供的促销手段,不能因此剥夺消费者申请退款的正当权利;其次,我要求退还的是我未消费、未观看部分的费用,并未占用相应教学服务资源。 该“优惠不退费”的条款涉嫌为不公*、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我的公*交易权。我再申请退还尚未观看部分的课程费用。
投诉进度
企业修改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
协商一致退款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
企业修改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
课程交付事实存在且成立,投诉人诉求退还金额 即便是按购买天数到截止时间核算都无法覆盖成本,故无法满足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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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此条款规定了收款方(即该公司)在收取款项后,负有主动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强制性法定义务。然而,自付款之日至今,该公司始终未向我开具并交付相应金额的合规发票。
该公司在订单页面标注的“电子发票请在90天内开具”,是其对消费者的单方面提示,绝不能免除或转移其由法律强制规定的开票责任。开票义务是持续性的,不因其内部系统设置的操作期限而失效。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第一,关于‘超过一年’: 我买的课程现在还在有效期内,我没有享受的服务,凭什么不能退?如果我是在课程到期后要求退款,那是我的问题。但现在课程还没到期,我要求退的是剩下的、我没看的课,这完全合理。
第二,关于‘覆盖成本’: 这是您公司的经营问题。就像餐厅准备了食材但没人来吃,损失是餐厅自己的,不能怪顾客。不能因为您有成本,就拒绝退还我根本没消费的钱。
从0元到200多,再到700多,您的报价一直在变,这本身就说明没有公平的标准。而我提出的1200元,是基于总价和我实际学了多少的透明计算,这是一个固定、公平的标准。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购课时间已超过1年,投诉人诉求退费金额远高于协议约定,无法覆盖交付成本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商家在沟通中,以“课程已更新,用户未观看”为由,拒绝承担其按比例退款的义务。此理由完全不能成立:
1. 课程更新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与经营成本:根据协议,我购买的“全程班”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商家根据考研大纲和教学计划对课程进行更新、补充,是其履行合同义务、保证课程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正常经营行为,相关成本理应计入其整体运营成本,由经营者自身承担。
2. 消费者拥有选择权:我支付费用购买的是“在有效期内观看课程”的权利,而非“必须看完所有课程”的义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款,是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合法权利,即终止未来服务合同的履行。对于我未观看、未接受的未来服务(包括已更新和即将更新的课程),商家无权收取费用。
3. 对方的逻辑将导致荒谬结果:若按商家“更新即需付费”的逻辑,那在课程有效期结束前,他们会不断更新,所有未观看完课程的学员都无法退款,这实质上是用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核心的退款权利,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令禁止的“霸王条款”。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我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新东方在线平台,向北京酷学慧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家”)购买了“考研全程班”课程,课程原价为3120.8元。因个人学习计划调整,我申请退还未消费部分的费用。
一、核心争议:商家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恶意克扣退款。
我的课程学习进度仅为约23%(政治28%,英语6%,教育硕士35%),且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远未到期。根据公平原则,我未消费的课程服务价值远超70%。然而,商家在退款过程中,依据其协议中的 “重要提示2”——即“购课时享受优惠的,因退换课发生的扣费,不再享受优惠购课福利,需按课程标准价扣除已产生的各项费用”——提出仅能退还700余元。
我认为该条款为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理由如下:
1. 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该条款规定,一旦退款,消费者将瞬间丧失全部“优惠福利”,并被要求按远高于实际支付价的“标准价”来结算已消费部分。这是一种典型的 “低价诱导,高价结算” 的陷阱,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2. 侵犯公平交易权:商家提供的“优惠”是其营销手段,其成本应由经营者自身承担。不能将此作为限制消费者退款权利、并在退款时进行惩罚性扣费的理由。我要求退还的是我未观看、未享受的服务部分,商家的行为实质上是变相剥夺了我的这一合法权利。
3. 计算方式不透明且显失公平:商家始终无法提供其700余元退款额的合法计算明细。若按其条款,将已学的23%课程按“标准价”天价扣费,导致未学的77%课程仅能退回少量款项,这完全违背了基本的公平原则。
二、我的诉求合法合理,已是最大让步。
我提出的1200元退款要求,是基于事实和公平原则的妥协方案:
我已完整收到并保留全部资料(价值484元),我同意在退款中扣除该笔费用。
对于课程服务部分,我仅学习了23%,商家应退还剩余77%的服务费。即便按原价计算,我的应退金额也远超1200元。
接受1200元,意味着我已自行承担了商家不合理条款所带来的大部分损失,展现了极大的和解诚意。
综上所述,商家利用其单方面制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恶意克扣我的课程退款,严重侵犯了我的公平交易权和财产权。现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北京酷学慧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向我退还课程费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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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酷学慧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108639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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