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广东天宸旗下游戏未成年人误充1519元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tTvP5gu0
已完结
消费保*台投诉* 投诉商家: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13岁未成年人误充《蛋仔派对》游戏,商家未提供有效人工沟通渠道,诉求全额退款 投诉金额:1519元 本人从未接触过游戏,家中13岁未成年孩子擅自使用我的手机下载《蛋仔派对》游戏,在我完全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完成累计1519元充值,相关充值电子凭证截图已完整保留。 事后,我立即通过游戏关联的广东天宸公众号尝试沟通退款事宜,但该渠道仅提供自动回复,无任何人工客服对接入口,导致我无法提交具体诉求与充值凭证,退款问题迟迟无法推进。 根据相关规定,13岁未成年人尚不具备独立判断大额消费的民事行为能力,此次充值并非监护人真实意愿。而广东天宸作为游戏运营关联商家,未提供有效人工沟通渠道,严重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已侵害监护人合法权益。现向消费保举报*台投诉,恳请协助联系广东天宸,核实未成年人误充事实,退还全部1519元充值款项,并要求商家完善售后沟通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维权权益。
投诉进度
用户申请完结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费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关于广东天宸退款事宜的再次投诉及正式催告函
尊敬的广东天宸客服团队及消费宝平台监管方:
您好!我是王楒琪小朋友的家长(联系电话:13845315035),现就退款事宜向贵司再次郑重催告,并向消费宝平台提交再次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贵司与我沟通退款事宜多次反复且毫无诚意,先后提出两次不合理退款方案:首次仅同意退还759.5元,后又调整为911.4元,两次金额均与应退全额1519元存在巨大差距,明显是拆分退款、敷衍了事,严重损害我的合法权益。此前接到911.4元的退款通知时,我因通话中听岔金额口头误回应“同意”,但收到“易签宝”承诺函核对后,发现该金额仍非全额,查阅通话录音也确认了当时的理解误差,因此未签署承诺函(根据贵司客服说明,签署是退款生效的前提,未签署即代表我明确不同意该方案)。
此前我已重新致电反馈上述问题,且曾提交相关投诉,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合理解决方案,贵司三番两次的推诿沟通,已严重耗费我的时间与精力。现通过消费宝平台正式再次投诉并强烈要求:贵司需在明日(2025年11月14日)24:00前,为我全额退还1519元,否则我将立即启动法院诉讼程序——目前历次通话录音、沟通记录、方案通知等证据均已留存备案,必要时将同步提交至平台及司法机关。
恳请消费宝平台协助强化监管,督促广东天宸正视消费者合法诉求,摒弃敷衍态度,尽快核实并给出明确答复,避免后续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投诉人/催告人:王楒琪家长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投诉对象】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沟通内容】
1. 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充值1519元,贵司仅同意部分退款,我绝不接受。
2. 法院立案材料(起诉状、身份凭证、充值记录等)已全部准备完毕,随时可提交。
3. 限贵司24小时内全额退还1519元,我将同步撤回立案;超时未退,立即提交立案申请。
4. 超时未处理,我将通过法律程序追责,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公开相关情况,保留一切维权权利。
5. 一切后续责任与成本由贵司承担,请勿拖延!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投诉对象
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769-3380103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2T3X3C)
投诉人信息
姓名:王俊勇 联系电话:13845315035 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东宁市东宁东苑1区6号楼4单元201
投诉核心诉求
坚决不同意仅退还50%款项(759.5元),要求全额退还未成年人消费款项1519元。
具体情况说明
我是未成年人王思琪的父亲王俊勇,近期孩子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我的支付账号在贵公司运营的平台消费1519元。
发现该消费行为后,我第一时间向贵公司反馈并明确要求全额退款,但贵公司仅同意返还759.5元,拒绝全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
贵公司平台支付系统存在明显漏洞,未设置人脸识别等必要的未成年人消费防护机制,孩子知晓支付密码即可直接完成支付,完全未起到防范未成年人擅自消费的作用,贵公司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我作为家长已尽到日常监管责任,此次消费纠纷的核心原因在于贵公司防护措施不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超出民事行为能力的消费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应属无效,贵公司理应全额退款。现我已整理好全部证据材料,正准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并备案。在正式提交诉讼前,仍希望与贵公司最后协商,若贵公司仍坚持仅退一半款项,我将立即启动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消费款1519元;
2. 要求贵公司完善支付系统的未成年人防护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附证据清单(简要说明)
1. 消费凭证:平台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证明消费金额1519元的真实性);
2. 沟通记录:与贵公司客服的通话录音及文字整理稿(证明贵公司仅同意退还759.5元的事实);
3. 身份材料:王思琪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其未成年人身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监护关系及投诉人主体资格)。
投诉人:王俊勇
投诉日期:2025年11月12日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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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补充文案(直接粘贴到投诉内容的补充说明即可)
本次投诉的1519元充值金额,系2025年11月7日前后通过我的支付账户完成的12笔《蛋仔派对》充值合计(含当前填写订单号对应的648元充值,其余11笔充值的订单凭证已完整留存)。
所有充值操作均为家中13岁未成年人擅自使用我的手机完成,本人事前完全不知情、未授权。目前已将12笔充值的全部订单截图(含每笔的支付时间、金额、订单号)作为附件上传,恳请平台协助核实全部充值记录,支持全额退还1519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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