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用商城-洽客科技-爱满分
66.32 %
解决率
122964
访问量
企业名称:
深圳洽客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075523423293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爱用商城安卓版是一款可以分期付款的购物软件。爱用商城app为年轻人打造的支持先消费后还款在线商城服务。你可以买到各类3C产品、美妆个护、零食等,无论大额小额,你都可以分期还款。
爱用商城恶意扣款329.61元
我于2025年11月18日19:31在非本人操作 被深圳市洽客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快钱爱用商城以快捷支付的方式恶意盗走金额329.61元本人没有和任何第三方签署协议 也不存在信用还款 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扣款 请有关部门帮我把被恶意盗走的329.61元追回 本人有图为证 请该公司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方案 请立即退款
投诉问题
诈骗、伪造合同、信息泄露
处理中
未经同意开通会员并扣款
今天下午银行卡突然扣我329.61元我没下载爱用商城居然就给我开通了个会员。要求申请退款。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爱用商城诱导消费并违规扣款
已退款 爱用商城诱导消费并违规扣款 2025年12月16日发现本人名下银行卡发生一笔扣款,金额总计 329.61。扣款方显示深圳万恒科技有限公司(爱用商城)。本人从未在上述时间通过爱用商城进行任何消费或购买任何商品或服务。经过回想,本人于2024年6月13日下载并注册该商城用户,注册时需强制开通1000元至尊免费会员,实际我从未从其*台获得任何借款,以及权益,且在不久之后就卸载了该软件,由于绑定的卡里没有钱当时未产生扣款,直到2025年7月16号我在绑定的银行卡里转入一笔款,产生了扣费我才查看是深圳万恒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爱用商城扣的会员费,本人充分认为爱用商城的行为是诱导消费,恶意欺诈,其开发*台有涉嫌交易欺诈意图,利用用户不了解其注册内容和流程恶意扣款。本人于 2025年7月16日通过爱用商城电话客服尝试联系贵司反映此问题,但处理结果未得到有效解决。爱用商城现已改名为爱满分。 本人希望*台帮我全额追回上述所有异常扣款款项,共计 329.61元至原支付账户。并立即停止所有未经本人授权的扣款行为,查明此次乱扣款的具体原因并采取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投诉问题
诈骗、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爱用商城强制扣款1000元并虚假宣传
我也是刚刚想进去贷款的 诉爱用商城强制扣款1000元我在2025年11月16号被爱用商城套路了欺*消费者,显示让我借钱,点开之后让我购买了一年的会员1000元(并且根据当时的会员购买方式,这1000元是在他原本的借款额度里面的,也就是说我借不了款这会员就开不成的),还给我分了三期还款,最后也借不了款,因此我以为借款不成功 但我打开了那个我要还款的那里面就看见你需要还款三期 爱用商城Ai至尊年卡礼包商品1000元的 而且无法解绑银行卡就连那个记录都没有 她这种是属于敲诈。我希望她把爱用商城Ai至尊年卡礼包商品 (365天)这个给退了。结束分期付款
投诉问题
诈骗、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爱用商城无故扣费要求退款
乱扣费通过度小满支付从我银行卡划走329.61元,要求退款,投诉无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爱用商城无故扣费涉嫌欺诈
2025年11月18日收到短信通知,"在爱用商城产生一笔消费分期,扣款金额为263.36元,"本人当时完全没印象,经百度发现该公司存在欺诈扣款的现象。之前我并未在此商城内购买任何物品和服务,借款也并未成功。和客服沟通,说后续还有两期费用,并拒不退款。爱用商城存在诱导消费者,欺诈行为。希望能将扣费原路返回我银行卡内,并终止后续扣费。本人今日要求退款,希望消费保帮我追回全额退款,并取消后续退款。
投诉问题
诈骗、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爱用商城无故扣款164元
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无缘无故于11月17日晚上21点多被扣款164元
投诉问题
诈骗、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爱用商城无故扣款并强迫消费
我根本没有在爱用商城买过东西,它在2025年11月17号连续莫名扣我银行卡里的钱,一笔395.53,一笔399.98,而且下载了app一直跳广告,根本进不去!
投诉问题
诈骗、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虚假宣传诱导扣费要求退款
套路贷,虚假宣传,下载一个贷款软件,一分没下款,反倒扣了329.61的会员费,不知情就给办理了会员年卡分三期付款,一笔扣329.61,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诈骗、钓鱼纠纷、虚假宣传
已完结
爱满分APP虚假宣传并擅自扣款
我在2025年10月12日 因个人需求app尝试贷款 下载了爱满分app 提醒我有50000额度 我就操作了 到后面说有个会员 办理即可获得额度 我就继续操作了 到后面款没下来 我就卸载了今天自动扣款把我银行卡的钱全部扣完了
投诉问题
诈骗、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