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仁和会计(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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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仁和会计诱导贷款升班不退款
在线下机构办理升班,贷款办里高额利息,后线下协商退款部分。一直不理睬!!!后面去实体店面,已倒闭。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培训贷
已完结
仁和会计诱导消费及培训贷投诉
在2023年3月3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九龙街龙开河路52号龙翔国贸大厦603室仁和会计培训中心,我在朋友的朋友圈看到该培训机构的广告,本想着去先报个简单的培训班,费用是1356元,刚上完第一节课,工作人员就把我叫到一边,说我报个更高级的主管培训班,说以后好就业,说现在报有优惠,各种诱惑我报班,我说现在没钱报不了,她就说可以用学易分期,一个月只要还几百块,我还是说不想报,他们就把我拦在屋里,各种诱导我报班,他们没有告知这个学易分期是属于网贷,没有告知逾期会有什么后果。现在我天天被催收的打电话催债,找机构退款他们不退。 我现在要求仁和会计培训中心给我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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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问题、诱导消费、培训贷
已完结
荣昌仁和会计虚假宣传诱导贷款
虚假宣传,我报了班,交了钱,有课程从来没有开过课,没有请过任何老师。报的CPA面授,全部网授。直到后面,这家公司课都不让我们上。贵司诱*我们签订协议的老师跑路了,公司刻意隐瞒所有的学生不报,重大欺*消费者。贵司还诱导学生贷款报班,各种虚假承诺。贵司工商投诉和起诉1000多条,这大多都是被*学生维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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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贷、涉骗、虚假宣传
已完结
荣昌仁和会计拒绝退费且态度恶劣
2021年报了会计班。报完我就跟老师说,我说我的时间可能比较忙,如果我没有时间来上课的话怎么办?老师说可以退费。 只要你一节课都没有上 第一次上课算开卡 开卡之后,两年之内把会计班上完 这个是我第一次申请退费 后来老师打电话催我上课,我又再次跟老师说明了我要退费的请求,老师拖着我不给我退 并且说可以先把网客打开,让我先在网课上上课 可是我报的是线上和线下课程 *着我签合同。网课我一节课都没有上过。我在咨询律师的时候 人家也说这就是给我挖坑了。现在打电话投诉老师说你想上课随时都可以上课,上课的话也是给你两年有效期,但是就是不能退费 并且跟我说有本事你就去法院告我们 有本事你就起诉我们 也就2000块钱,我还不想浪费这个时间去起诉呢 但是老师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一副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样子。我现在的要求就是给我退费,就算后期有时间学*也不会选择这样一家公司 而且老师在跟我沟通的过程中说她也是38岁才学的会计,等你38岁找不到工作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我说你凭什么认为我38岁找不到工作呢?你凭什么认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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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荣昌仁和虚假宣传及服务质量问题
CPA课程交的面授的钱,说好的面授+网授,结果都是网课;其它课程说的学会为止,交了钱没时间去,后面去上课说要报6~7万的班,才可以上前面的课。最初交钱是没有合同,中途搞个电子合同,不签电子合同连网课都上不了。报了学历提升课程,钱教完后,服务一言难尽。报班前销售人员说得天花乱坠,钱交了什么都不管,还不让学生上课。交完钱,以前总部搞宣传的老师跑了,留着让学生一地鸡毛。例如:刘欣 (宣传完圈完钱后,就到恒企去了)师资力量也不好,老师还喜欢PUA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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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问题、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荣昌仁和会计拒不退款投诉
我于2025年9月10号左右买的会计培训课程,主管会计培训课教的是现金,6890元,因个人原因课程上不了,但他拒不退款,说7天无理由退不了,但是我一节课没有上,还是退不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荣昌仁和会计拒绝合理退款
我2024年3月13日报名汉阳仁和会计课程,线下去上了几节课程,但是商家用他们的霸王合同告知不给退,要求按照实际对应线下上课课程扣除费用退还金额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
已完结
投诉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利诱误导消费,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欺诈欺*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以及2021年通过抖音被忽悠欺*利诱当时什么都不懂就被缴纳报名仁和会计主管会计全能班课程费用总计15440元整,吹嘘他们的课程多么好多么牛逼的高端大气等等之类的,当时还口口声声告诉我承诺包就业包分配,总之就是把我耍的团团转,但是实际效果很差课程也就一般,后来一次他们总部的工作人员来讲课课程结束以后单独把我叫到一个小房间又是各种吹嘘,各种浮夸说什么这次课程优惠叫我*占优惠又被他们忽悠报名CMA注册管理会计师费用11600元整至此一共被欺*两万七千多费用,后来我找他们总部公司协商退费多次协商未果而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拒不处理,就是不给退费,才知道退费条件苛刻,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欺*欺诈就是为不退费找借口找理由,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黑心商家,无良商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电子商务法和民法典有关规定违反以下规定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涉骗
已完结
投诉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利诱误导消费,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欺诈欺*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以及2021年通过抖音被忽悠欺*利诱当时什么都不懂就被缴纳报名仁和会计主管会计全能班课程费用总计15440元整,吹嘘他们的课程多么好多么牛逼的高端大气等等之类的,当时还口口声声告诉我承诺包就业包分配,总之就是把我耍的团团转,但是实际效果很差课程也就一般,后来一次他们总部的工作人员来讲课课程结束以后单独把我叫到一个小房间又是各种吹嘘,各种浮夸说什么这次课程优惠叫我*占优惠又被他们忽悠报名CMA注册管理会计师费用11600元整至此一共被欺*两万七千多费用,后来我找他们总部公司协商退费多次协商未果而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拒不处理,就是不给退费,才知道退费条件苛刻,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欺*欺诈就是为不退费找借口找理由,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黑心商家,无良商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电子商务法和民法典有关规定违反以下规定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涉骗、虚假宣传
已完结
投诉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利诱误导消费,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欺诈欺*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以及2021年通过抖音被忽悠欺*利诱当时什么都不懂就被缴纳报名仁和会计主管会计全能班课程费用总计15440元整,吹嘘他们的课程多么好多么牛逼的高端大气等等之类的,当时还口口声声告诉我承诺包就业包分配,总之就是把我耍的团团转,但是实际效果很差课程也就一般,后来一次他们总部的工作人员来讲课课程结束以后单独把我叫到一个小房间又是各种吹嘘,各种浮夸说什么这次课程优惠叫我*占优惠又被他们忽悠报名CMA注册管理会计师费用11600元整至此一共被欺*两万七千多费用,后来我找他们总部公司协商退费多次协商未果而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拒不处理,就是不给退费,才知道退费条件苛刻,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欺*欺诈就是为不退费找借口找理由,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黑心商家,无良商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电子商务法和民法典有关规定违反以下规定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免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的,经营者应当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如实告知消费者。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 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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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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