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嘉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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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嘉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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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嘉航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且拒绝退课
我予2024年11月30日被引导在信好付分期付款消费购买教育课程,并且在后面引导我去京东开白条,虚假宣传可以赚钱,并且课程体验不好,本人想要退课,他们拒绝,还威胁要起诉我,态度十分恶劣!!!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济南嘉航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且课程无效要求退款
本人在2024年12月2日被济南嘉航的一名销售以高薪兼职为由办理了4800元的贷款,该机构承诺还款没有任何压力,不需要用到自己的钱,可以利用课程所教内容边做兼职边还学费,并且发了大量接单打款截图,还说每个月都会有一两千左右的收入,而我发现课程内容十分基础,根本达不到兼职赚钱的条件,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不到一千元,这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现实压力。我与该机构表示想要取消分期退款的要求后,该机构拖延不解决。该公司(曾用名济南嘉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没有院校合作资质个教育培训资质,但是开办教育培训活动,同时,该公司还诱导学生办理分期贷款,且没有开发票,严重怀疑有偷税漏税行为,并且开办的活动涉嫌诈*以及虚假、夸大宣传。例如宣传时告知可以以所挣的钱支付学费,但是实际远远达不到预期,并给学生造成巨大精神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和误导消费者。 机构商家虚假宣传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赔偿!对此,我要求取消分期同时归还我所付的2000元!!!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400元费用-嘉航教育
你好嘉航教育公司就是一个房贷的公司,我想解除合同,把400块钱退回来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济南嘉航教育网课退费及同质化问题投诉
我于2025年2月28日在京东上1000元买的课程,然后他又让我通过微信2900再购买另外一个课程,当时听了一节课,我要求退费,对方没有同意,现在我要申请退费,感觉网课同质化严重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嘉航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课程质量差要求退费取消分期
我黄祎璠 2025年3月13日在菏泽嘉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名ps课程支付共4880元分期,该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赚钱自己付,学得好能接几百甚至上千的单子分期还能边学边付承诺只要肯学就能赚钱,还承诺老师会在学习过程中推荐兼职资源,且能利用赚到的钱付完交完款,给本人办分期,实际与宣传不符,课程没有宣传所说的质量,提出退学索要高额费用,请求调解,请求取消分期!并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我表示不能接受,因为对方在办理之前以各种理由噱头诱导我办理,说能够挣多少钱,人家能挣多少钱,并且把人家挣到钱的截图发出来对我进行诱导,法律上是严厉禁止这种以受益人身份作推荐和引证的行为,因此,请求相关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济南嘉航教育诱导消费分期贷款拒绝退费还电话骚扰
嘉航教育合同霸王条款,拒绝赔偿还骚扰 本人2024年12月18日在济南嘉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0812影视五合一花费4800 元进行了分期付款。该机构诱导消费,诱导分期贷款,然后加了对方的微信,告诉我一个单子上百块。然后我交了50块报名费,之后就签合同,提供了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等,课程分期支付, 一期400。硬性要求说要上26节课才能接单,本人只听了第一节课,然后沟通想退课,捏造虚假信息,涉嫌恐吓与先前沟通的情景完全不符,网上投诉曝光太多!却被要求收取高额课时费与违约金。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 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该格式条款无效。同时我也经常受到其电话骚扰,现在的诉求就是解除分期退款。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大容退贴
投诉问题
电话骚扰、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关于济南嘉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及分期贷款问题的投诉
我于2025年2月10日从校园墙推荐下认识其公司的老师,该老师让我签了合同,然后分期偿还其合同里的金额,并说可以通过学习边兼职边付学费但是她没有说要给我贷款,我根本不知道启辰宝是个放贷软件,已经涉嫌诈*,而且说的兼职,做几天才给5块钱10块钱,甚至上满26节课才能开始,与之前兼职描述完全不符已涉嫌虚假宣传,我提出退课,他甚至要求我提交两千多块钱还有管理费才行,本人已交449元,我申请退课处理,我申请该公司给我解除合同,该公司在小鹅通上售课,在我在网上搜索之后,更加确定此公司有*人,虚假宣传等行为,并我看到了很多同我一样的受害人,他们的情况已经得到了处理,希望我的尽快帮我处理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关于济南嘉航教育虚假宣传及分期贷款问题的投诉
我是一名学生,于2024年12月30号通过微信购买了被投诉方的课程,投诉方宣传“分期付款,后续可以兼职接单还款”。 1.被投诉方利用虚假宣传,利用“学员成功兼职赚钱”之类的图片诱导签约,教学质量也与宣传不符,教学质量低下,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 2隐瞒网贷实质合同内容,被投诉方事前并未告知分期付款实为网络贷款,诱导本人签署了电子合同,绑定银行卡和身份证支付50元报名费和和400元的后续分期,总金额为4880元 3.本人无法保留电子合同,按法律规定双方应都持有合同,以便于查阅合同条款,而被投诉方并未让本人持有相应合同。 投诉诉求 1.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款项1270元(50元报名费+400元学费)立刻终止4880元分期协议和撤销相关网络贷款合同。 2.确认《先学后付协议》因欺诈显失公平性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应解除全部电子合同约束。 3.要求被投诉方删除关于本人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联系方式等所有信息。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
已完结
济南嘉航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签约及分期贷款纠纷
我是一名在校学生,于2025 年2月 20日通过微信接触到被投诉方宣传的“先学后付、边学习边兼职赚学费” 课程。对方承诺无需预付费即可学习,后续通过兼职分期支付学费。 1. 虚假宣传诱导签约 被投诉方自2025年2月20日起通过微信朋友圈、私聊推送所谓“学员成功案例”,使用盗取网络图片伪造学员生活照、收入截图及工作场景,虚构教学成果。该行为违反《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及第二十八条(以虚假或误导性内容欺*、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 2. 隐瞒网贷实质及合同关键条款 在未明确告知分期付款实为网络贷款、未提示征信风险的情况下,诱导本人签署电子协议并绑定银行卡支付50元报名费及400元学费及后续分期,合同总金额4800元。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六条,金融机构需以显著方式披露贷款性质、利率、违约责任等信息;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严禁针对大学生群体以诱导性宣传进行互联网消费贷款。 3. 合同显失公平 协议中存在以下无效格式条款: 单方加重责任:强制规定“中途退课需补缴学费”,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权利义务不对等:被投诉方未按约提供合格教学服务及兼职资源,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可主张解除合同。 4. 违法催收及信息处理 2025年3月20日投诉人提出退费后,被投诉方以“违约”为由胁迫补缴1240元,且未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取得单独同意即留存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违反第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信息为由拒绝提供服务”。 投诉诉求 1.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款项50元报名费,立即终止4800 元分期协议,撤销相关网贷合同 2.确认《先学后付协议》因欺诈及显失公平自始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解除全部电子合同约束。 3.责令被投诉方及关联贷款平台于15日内: 彻底解绑投诉人银行卡代扣授权; 删除留存身份证、银行卡、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
已完结
投诉嘉航教育虚假宣传及诱导消费
本人于微信上偶然看到嘉航教育投放的影视后期补习班的广告,其打着0元免费学习的旗号,诱导本人报名4800元的原画课程并未提及课程如不满意可以退费诱导本人办理12期分期支付学费,每月支付400元,以彩信的方式发生网页链接要求本人直接签字即可,合同于2024年10月12日签订。在本人已无力继续支付后期费用时,对方机构重复告知本人合同超过课程更新时间不能解约无奈之下,一直拖到现在。对方机构存在欺*、诱导消费的行为。对方机构公司存在实际教学与宣传情况不相符,课程安排不合理,价实不符,且相关培训教育人员没有教师资质的问题,无法提供其承诺的教育培训服务,导致合同履行不能。 基于此,本人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款项共计2000。另外,于对方机构的教学资质、教师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确无办学资质应予退还全部款项2000元并对其进行处罚。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