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教育拒延期且关停课程权限
本人于2025年3月21日,在高顿集团购买了【量化投资策略训练营-实战班】网课课程,共计支付费用7280元。
课程至今我并未学*完毕,只听了4节课左右,还有大量课程内容没有学完。我因个人繁忙的原因,向商家申请课程有效期合理延期,商家无正当理由直接拒绝,并且现在直接关闭我的课程观看权限,导致我无法继续学*、无法使用已付费的课程服务,属于单方面违约。后又告知我,再付2000元或2980元则可以继续学*。今晚我再去高顿*台查找我的合同时,发现合同与课程都被删除找不到了,只有一个订单付款记录。
该机构设置的课程有效期条款为霸王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消费权益。
现正式提出诉求,要求这种无良商家按未学*课时比例退还相应学费。
附件:付款记录、课程学*进度、申请延期被拒聊天记录、无法观看课程截图等证据。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高顿教育拒绝及时退款并收取高额手续费
你好 我前一天晚上报的班 第二天一早想退款 结果一直不给退 还要收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
已完结
高顿教育虚假宣传、乱收费及退费纠纷
我于2025.9.6为孩子报名保研服务,当初承诺:学长是清北复交学历层次的,不满意可以退款,孩子期末考试结束以后成绩特别不好,我就申请退费,经过半个月的流程处理协商,2026.1.28高顿回复:1:扣除10%的违约金,实际高顿违约在先,虚假宣传,并且说不满意可以申请退费,并没有提及违约金一事,通过一个学期的辅导,孩子成绩特别差才提出的退费申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55条规定,经营者须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经营者诱导消费,欺诈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2:课时费问题,孩子一共上课17节课,高顿10节赠课扣费4500元,另外7节课每节课600元总共4200元,一个朋友2025.4.14报名相同的保研计划,53节课扣费21000元,*均一节课400元左右,高顿存在随意抬高价格,未按物价局定价执行;3:学管服务费,高顿协商后可以按4个月总共4000元扣除,实际前2个月学长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的诉求是:1,免除违约金一说;2,课时费按其他学员的400块钱一节课减半扣除3400元;3,学管服务费是2个月2000元减半扣除1000元,合计4400元。同时上海四部门文件明确规定教培机构不得收取超过一年费用,高顿一次性收取三年费用,违反四部门规定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高顿教育CPA课程退款及合同问题
2026年3月11号购买了高顿教育CPA的课件。后续出现的问题很让我费解。1、课程何时开未告知2、报班应该建群、哪位老师讲课,课程表,都没有;3、签合同的内容没有告知与我,发票没有;4、后来我在3月15晚强烈要求退款时,通过拨打高顿教育客服热线其有两名口头说是领导来劝说我,再三让我保留学*名额,已至推诿、拖延时间。我当时强烈拒绝了;5、3月18号、19号告知我退费需交20%的违约金;6、与海尔金融贷款事宜都是高顿教育客服一手操办的(上传我的身份证、刷脸)4月11号我需要还海尔金融贷款1822.22元,连续还18个月。恳请消协得以帮助,快速追回款项还海尔金融贷款。拜托🙏🙏🙏🙏🙏🙏🙏🙏🙏🙏🙏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高顿教育未履约退款致贷款难结清
2026年3月11号经高顿教育机构的陈老师介绍报CPA线上培训课及海尔金融贷款事宜,都是陈老师办理的。学费32800元。海尔金融从2026年4月11号扣我银行账户款1822.22元,连续扣款18个月。因高顿的服务未到位,3月15号晚我要求高顿教育全额退款,以确保退费资金直接用于结清海尔金融教育分期贷款,并在办结后向我提供贷款结清证明。与他们多次交涉未果。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高顿教育未按约开通ACCA课程拒退费
本人于2023年9月购买上海高顿教育ACCA课程,缴费23800元,协议约定24个月内提供9门课程服务。学籍期内,高顿仅开通4门课程,根据《高顿教育课程培训协议》第4.1条:“及时向用户提供所购课程及服务,根据课程考试大纲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及授课安排”,高顿有义务主动为本人开通全部9门课程并提供配套服务,而非等待本人“主动申请”剩余5门课程始终处于锁定、无权限状态,从未开通学*入口,也未提供任何授课、教材等服务。
本人多次与顾问沟通要求退还未服务的5门课程费用约13220元,对方以学籍到期、本人未主动申请拒绝退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退还预付款。协议中“学籍到期不退费”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高顿未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责令高顿退还未提供服务的课程费用1322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高顿教育ACCA课程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及服务质量差
我于2025年2月10号购买了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ACCA无限未来计划-2.0,因为购买的时候存在虚假宣传,课程的质量并没有描述得这么好,夸上天,并且存在诱导消费等,不值得原价4500元一门的课程费,且合同里有霸王条款。并且频繁换班主任,这对我的学*有干扰,不利于我的学*,高顿公司除了班主任以外,还有学管老师,学管老师更是不管事,没有做到一开始说的监督我学*以及不关心我的学*进程,因此,课程以及服务配不上总费用,26年2月登录学*网站任何学*内容都没有。此外,还存在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这属于高额违约金,我并不接受,我要求合理退费。 1.已经开的课程未完成三分之一的我要求只允许扣除此课程百分之三十的服务费 2.送的财务英语以及系统默认开的服务不允许计费 3.所有的已完成的课程按照优惠后的价格扣除,不允许按照原价扣费 4.不接受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要求合理退费,不接受课程转让,换课等。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请监 管人员深度介入,高顿敷衍藐视监 管!无任何解决就回复解决完了?单方面违约、诱导、欺诈消费者
敷衍监 管、无任何解决就回复解决完了?监 管对他不起作用?没有任何解决,野蛮无理,欺压客户 投诉高顿教育量化实战班课程欺诈、诱导、欺诈消费者、内容水分大与价格不符、虚假宣传、付费后无人应答、诱导拖延时间、霸王条款扣费90% 一、高顿教育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虚假营销; 1.付费前表示课程全程专人陪同,付费后:实际课程服务人员频繁更换、出现无人对接情况、无工作人员对接不理; 2.付费前表示全程答疑解惑,付费后:以不在服务范围、工作人员也不懂为理由,使问题搁置,得不到解答; 3.付费前晒用户群活跃交流信息,付费后:群内悄无声息,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付费内容;部分群员为机器人充数,虚假营销 二、课程内容价值不高,与高昂价格不符 1.软件介绍 及基础信息介绍,耗时课程15-20%; 2.课程,付费的录播课,与实际脱钩,无法同时获取信息及与课程匹配的代码材料;问询工作人员需要相关配套材料代码,工作人员以不方便发、自己去群里找为由搪塞(经查找后群里没有),问询无人回复; 3.未经任何沟通也无任何前兆情况下,把客户踢出课程群,提前违约在先,至目前且无任何解释,店大欺客; 三、霸王条款 扣除全部课程费用的90%作为条款约束,违背互联网缴费原则、违背教育机构履职尽责原则;设置霸王条款,克扣学费; 四、高顿单方面违约、把学生踢出群、删除学生付费课程构成单方面违约,欺*消费保工作人员,两个月不给解决
投诉问题
涉骗
处理中
高顿教育霸王条款拒合理退费
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技能训,CPA注册会计师课程,2025年5月13日开课,截止到现在发现商家承诺的监督指导,签署合约属于格式化霸王条款,存在夸大宣传诱导消费,实际情况不符,缴费前后态度不一等。
20255月13日开课到2025年8月30日看课五到七节左右,2026年截止到3月17日看课,三到五节左右。
至此多次协商退款,高顿那边给出的态度强硬,以时间天数为扣款明细,不足一月按一月算。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退费中设置**“不足一月按整月扣费”的条款,属于典型不公*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违反以下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内容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高顿未以显著方式提示并说明该苛刻扣费条款,该条款依法不成为合同内容。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预付式消费纠纷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
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剩余期限比例向消费者返还预付款。
本人购买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3年期课程,费用32800元,总时长1095天,实际仅使用46天,实际看课15~20节,总看课时长83小时(含重复观看)。
高顿以“不足一月按整月扣费”等霸王条款拒绝合理退费,属于不公*格式条款、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民法典》第497条、最高法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22条。
依据法律应按实际使用天数比例退费,本人要求退还剩余课程31422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高顿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退费
2022 年 9 月,本人通过互联网看到被投诉方的弹窗广告,点击后按要求留下联系电话,后续被投诉方多名业务人员持续电话推销其 “CFA+RM 大学生无忧通关计划 - A 计划 - 面授” 培训课程,期间虚假承诺学*效果好、提供老师一对一服务等内容。在被投诉方的不实宣传诱导下,本人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与其签订《高顿教育课程培训协议》,并支付培训费 42800 元。后续发现被投诉方并不具备相关教育培训的能力和条件,无法实现其所承诺的培训目的,且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口碑极差,存在大量学员投诉及相关诉讼情形。经查证,被投诉方在签约前故意隐瞒上述真实情况,严重侵害本人的知情权,案涉合同的签订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此后向被投诉方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培训费的要求,遭到对方无理拒绝,其行为已损害本人合法权益,现就此合同争议进行投诉,要求被投诉方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42800 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