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凯悦酒店卫生不达标且拒赔
投诉事件经过:
2025年10月11日-10月14日,我在株洲凯悦酒店入住,实际支付房费1476.67元(附2025-10-14前台消费凭证)。入住期间,酒店卫生未达标准:未按照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套,提供的茶杯带有干涸污渍,也为即时更换。
针对上述问题,我多次与酒店以及凯悦集团沟通,酒店管理方已承认服务过失,但是态度强硬敷衍,其总经理始终拒绝出面沟通及道歉,提出按照《消保》规定退款时也被酒店拒绝,目前酒店态度强硬,不退款,不道歉.(附与酒店经理的聊天记录截图为证)。
投诉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株洲凯悦酒店:
1. 按“退一赔三”标准赔偿,即退还本次消费本金1476.67元,并额外赔偿4430.01元(合计5906.68元);
2. 出具加盖酒店公章的*面道歉函。
投诉问题
客服处理不当 /不处理、未履行合同
已完结
株洲凯悦酒店卫生差服务态度恶劣
投诉事件经过:
2025年10月11日-10月14日,我在株洲凯悦酒店入住,实际支付房费1476.67元(附2025-10-14前台消费凭证)。入住期间,酒店卫生未达标准:客房床单未按要求更换,提供的茶杯带有干涸污渍。
针对上述问题,我多次与酒店沟通,酒店管理方已承认服务过失,但明确拒绝退款;后续投诉过程中,酒店态度强硬敷衍,其总经理始终拒绝出面沟通及道歉(附与酒店经理的聊天记录截图为证)。
投诉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株洲凯悦酒店:
1. 按“退一赔三”标准赔偿,即退还本次消费本金1476.67元,并额外赔偿4430.01元(合计5906.68元);
2. 出具加盖酒店公章的*面道歉函。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