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为贵教育退款遭拒,要求合理却被推辞
我于2024.3.15购买了学为贵全科班定金,今天突然想起来要退费,于是联系了客服,客服以时间太久要我提供银行卡 身份证 真实姓名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我的请求就是原路退回就行,我的诉求完全符合消费者保护的要求,原路返回的要求,她说不行,我说那微信,甚至app余额都行,她推辞了。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客服电话难接通、退款纠纷
处理中
学为贵雅思课程重修申请遭拒,格式条款未提前告知
我于2024年6月15日报名学为贵雅思,V12冲6.5分突破班,2024年6月17日到7月5日上课。机构承诺考试不到7分免费一年内重修课程,并签订课程协议,8月20日成绩公布6.5分。我于2025年6月7日申请。根据协议约定,我把分数告诉了雅思的销售老师,老师说可以一年内重修,但一直无人提醒我三个月内申请的格式条款。但是当我2025年6月7日申请时,告诉我合同还有一个格式条款,机构以"应于成绩公布后三个月内申请重读"为由,拒绝了我的合理诉求。我认为,贵机构的做法存在明显的法律问题,具体理由如下:
一.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机构使用的格式条款存在以下问题:
经营者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二.按照民法典规定,未尽提示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出成绩后我告知了贵机构的销售,但是贵机构并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提醒我三个月内申请重读一次。
我的诉求:按照合同给于一年内重读机会,而不是卡申请时间。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学为贵教育虚假宣传、退款难
本人于2025年4月21日在微信与该公司成都校区的微信号为:Xueweigui7,微信名为:学为贵_文文老师的人联系,其向我夸大虚假宣传其雅思培训产品,让我购买后,产品服务与宣传不符,并且未予我签署合同,我遂于当日申请退款,此人让我退出了学习群,在购买该产品的几个小时期间我未享受到任何服务,但却被告知退款要正常等15个工作日。这种恶劣的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希望12315严肃处理,催促其在两日内退回我11800元。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学为贵教育退款超时未处理
我于2025年2月16日给学为贵教育机构缴费,两期课程连报,在第一期学习期间,和学为贵协商,第二期学习课程退款。2月18协商退款,需要三十个工作日打款成功。现在已经超过时间,还没退款。下面是我的缴费截图和协商过程截图。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已完结
学为贵教育拒绝对英语课程进行退费
我于2024.11给学为贵集团转账30340为英语学习基础班➕英语学习强化班 两期英语课程的学费。 目前基础班课程已经上完,今日2025.2.24是强化班课程开课第一天,按照合同今天18点之前都可以提出退学退费。我于今日9点左右向学校顾问提出退费却被拒绝。不符合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下方截图为证。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学为贵教育拒绝合理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
我于2024年9月27日在学为贵购买了价值22000的课程,5月25日14800,没有看课 后续没人管九月份由于课程效果不好,在课程未上完时我提出退款,对方以霸王条款为由不予退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对方迟迟不回复我的退款需求。我并没有学完课程,我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我有权让机构按比例给我退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基础,即我要求解除合同! 在合同中出现“不予退费”理由,都属于格式条款,被法院认定其内容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但对方始终以签过霸王协议以及不合法的公司规定为由,不给我退款并为没有回复我的请求!
投诉问题
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学为贵教育拒绝合理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
我于2024年9月27日在学为贵购买了价值31000的课程,由于课程效果不好,在课程未上完时我提出退款,对方以霸王条款为由不予退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对方迟迟不回复我的退款需求。我并没有学完课程,我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我有权让机构按比例给我退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基础,即我要求解除合同! 在合同中出现“不予退费”理由,都属于格式条款,被法院认定其内容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但对方始终以签过霸王协议以及不合法的公司规定为由,不给我退款并为没有回复我的请求!
投诉问题
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学为贵平台以格式合同内容的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我于2024年10月份报名贵机构课程,并签订课程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我需在课程结课后3个月内(即2024年2月1日前)完成考试。然而,由于贵机构官网智能查询系统仅能查看两个月内的考位情况,我在签订协议时无法预见1月底及2月初的考位情况。
近期,我多次尝试预约考试,发现从1月18日开始的两周内均无可用考位。这种情况完全超出了我的个人控制范围,并非由于我未尽履约义务所致。当我向贵机构提出延期申请时,贵机构以"协议期限为3个月"为由,拒绝了我的合理诉求。
我认为,贵机构的做法存在明显的法律问题,具体理由如下:
一、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贵机构使用的格式条款存在以下问题:
未充分考虑消费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履约的情况
强行加重消费者责任
排除消费者合理权利
二、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497条:未遵循公平原则,未合理提示重大利害关系条款
第498条:条款可能构成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无效条款
具体诉求:
无偿延长考试期限至少1个月
对因考位限制造成的inconvenience进行合理补偿
附:
考位预约记录
相关沟通截图
投诉问题
客服电话难接通、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学为贵拒绝合理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
我于2024年9月28日在学为贵购买了价值12800的网课,由于课程效果不好,在课程未上完时我提出退款,对方以霸王条款为由不予退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对方迟迟不回复我的退款需求。我并没有学完课程,我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我有权让机构按比例给我退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基础,即我要求解除合同! 在合同中出现“不予退费”理由,都属于格式条款,被法院认定其内容无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但对方始终以签过霸王协议以及不合法的公司规定为由,不给我退款并为没有回复我的请求!
投诉问题
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学为贵教育退款纠纷
在学为贵消费100元代金券,花费后想退 说是可以退 ,首先软件内没退款键,其次和老师联系退款,老师说退了,五天了没有结果,希望尽快处理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