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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务舱机票后航司无故更换飞机迫使接受降舱,怀疑消费欺诈(经查询近一个月并未使用带公务舱飞机执飞)
2021年12月21日在飞猪(订单号:39142****2014)购买祥鹏航空公司航班2022年1月3日17:15昆明飞深圳(航班号8L****79,票号 859-58****5482),商务舱,金额950元。2021年12月22日下午收到飞猪电话提醒说接航司通知,原商务舱不存在了,继续乘坐只能接受降舱退差,具体可致电航司。当天下午五点多致电祥鹏航空客服,告知由于公司更换了执飞飞机,新飞机不存在商务舱,所以只能要么退差降舱要么更换他航航班。经过查询祥鹏航空更新执飞飞机后,机票价格上涨,且不含行李额。
针对此次事件,作为消费者我认为祥鹏航空存在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经过通过航旅纵横查询祥鹏航空自2021年1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每周一,下午17:15,因为2022年1月3日是周一,所以查看的是每周一同一时间的航班),祥鹏航空从未使用带商务舱的飞机执飞(具体请见以下航旅纵横查询截图),由此推定我有理由认为祥鹏航空2022年1月3日同一时间航班原本就不会使用带公务舱的飞机执飞,可是在2021年12月22日之前(至少到我购买机票的12月21日)都在售卖公务舱,显示执飞飞机为空客330(请见12月21日当日截图)。由此看,祥鹏航空之前公务舱的售卖就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2. 目前从飞猪平台查询2022年1月10日,1月17日,1月24日下午17:15航班,均显示使用空客330执飞,且公务舱价格非常低,那么作为经历此次公务舱变动的消费者,不经想问这些时间祥鹏航空都会使用空客330执飞吗?之前祥鹏航空的售卖行为无从查证,但是经过此次,我有理由认为祥鹏航空是否一直存在这样的行为!!
作为消费者,我能理解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或者突发状况导致航班发生一些变化,但是我不能容忍这种恶意的操作,如果没有公务舱就不要售卖,不要用这种让人唾弃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然后又进行霸王条款的约束。购买折扣机票,若是消费者自身原因,退票或改签均需支付相应的费用,然而对航司来说,却可以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改变并让消费者没有选择权,试问这样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何处?
对于这种我认为存在故意的行为,咱们消费者有权利也有义务进行投诉举报,要求整顿肃清此类行为,并让航司给予相应补偿。
我个人诉求是航司对这种恶意行为造成进行道歉,同时按照消费者个人原因退票需支付的退票费金额向消费者支付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