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苏宁天猫店霸王条款”相关投诉
已完结
投诉淘宝网霸王条款
商家称购买的电视已经通电安装 是无法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 目前电视机是想要退款退货 招到商家拒绝 提供的退货地址也是虚拟地址这样让我买家不由的相信该货物是否为正品正货 有没有存在质量问题!现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包邮退货退款 维护买家正当权益!
已完结
天猫拒绝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要求退款及赔偿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3年12月22日在天猫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购买品牌为戴森的吹风机,商家以拆封不能退为由拒绝退款,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根据以下相关法律法律: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电商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2022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下文简称为《规定》)中已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不得再以商品已被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终于变成了法律。最高法在《规定》中强调,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不能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也就是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即便是拆开了各种电子产品,也不影响商品的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而打开包装或者确认品质,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商家都应当承担退换货的义务,所以吹风机拆封后同样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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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po****ts 产品设计缺陷,苏宁易购手机电子产品售后服务存在霸王条款。
本人2023年11月11日,在天猫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抢购一台华为po****ts 8G 256GB 樱语粉手机,购买后一直小心翼翼使用,只是偶尔发现该款手机会自动吸附金属物件,一直没放心上,2023年12月13日,下午工作期间,手机没电,充电中来电接听电话,发现手机无故触屏不灵敏,以为手机卡机,翻盖再试,屏幕上半部分非常灵敏,下半部分,偶尔卡顿。随后,关机重启,发现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随后,再次开机,发现充电端口尾部有亮屏情况,随后立即联系苏宁客服,客服反馈,其公司的商品销售服务条款,同时,要求我联系最近的华为售后检测点。当时,仔细察看对方条款,发现,对消费者维权相当不利,其中退还中明确,不能有激活使用情况,请问,此类贵重电子商品,如果不开机,不使用,怎么能发现问题呢?虽然,我购买的此款商品不在退换期间,但是,一年的质保也在范围内。翌日,送达最近华为售后服务点,对方反馈,我的手机是人为损坏,需要自费至少2000元选择维修。尽管我不断反馈,我没有摔损,没有人为屏幕砸碎。但是,对方就这样坚持。再次联系网上官方旗舰店客服,客服要我寄回北京公司,刚反馈,华为送检结果还是人为损毁。请问,华为所谓的维修范围到底包含哪些。产品设计缺陷,正常使用,因不可预见意外损坏,损失为何仅让买家一方承担?手机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秩序不规范,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请求消费保帮助我们买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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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淘宝网货不对版
2023年12月10日,在淘宝苏宁易购官方商城购买两台奥克斯洗衣机,商家标注为8kg,实发维洗涤****+脱水****的洗衣机,虚假信息,申请退货退款时要求运费自理。协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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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索尼XM5耳机退货退款纠纷
2023年11月29日收到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的索尼XM5耳机,拆开快递纸板后里面就是包着泡沫纸的耳机,没有塑封,只是在耳机盒上贴了一圈纸,轻轻一撕就开了,试戴一次后因尺寸过大涨耳严重,佩戴不适,遂将耳机放回。因产品标注有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申请退货。卖家以开封不退为由拒绝。卖家说开封影响销售,但耳机只有一圈贴纸所为包装,买家为行使查验权必须打开唯一包装,过程并没有对耳机造成损坏影响二次销售。而且在下单付款还有产品包装上均未提醒开封不退,客服在下单后也未告知。后来客服说在商品详情页有出现过文字标注,但仅此一处出现,并且标题下依旧标注7天无理由,其余购物环节都没有提示客户,具有诱导客户下单拆封后不予退货的嫌疑。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对商品进行查验且未造成损坏,是正当合法的。 诉求内容 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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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天猫店虚假宣传,拒绝分期付款,要求退款解释补偿
天猫双11期间在天猫商城苏宁易购旗舰店购买了苹果手表s9。原界面宣传是24期免息分期,看到有分期我就购买了,预售加付尾款。 我选择了24期分期用了信用卡支付,然后支付后就没去再看了,昨天账单出来后要才发现实际没有分期成功,是全额支付了。当时预售付款时我还有问了客服,还有给我截图显示分期24期,现在就都没有显示,对方也不承认。 苏宁旗舰店的客服不承认这是他们的问题,天猫商城官方客服只给我说可能涉及某些原因。但是我明确表示我没有涉及到例如信用卡余额不足之类的问题。打了支付宝官方客服,他们确定这是商城的问题,跟支付宝支付的没有关系。下面的截图显示确实他们当初宣传的是分期。就算没有分期也没有提示界面以及短信或电话通知。觉得极其不合理。 直接支付全款的价格比市面上其他直接支付的贵了百分之20以上。本人实在无法接受。 现在消费保保障平台帮助我处理这件事,我想要得到一个解决方案,而不是一群客服念着统一的话语最后告诉我解决不了。 我希望得到正常的24期免息分期,或者退款处理。 麻烦平台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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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欺诈,无售后
购买随身WiFi商品后,客服以系统问题,让自行在公众号充值,但是公众号价格是目前价格的3倍,与销售时明显不符,相同的商品还在售卖,说新商品可以使用新系统,就可以充值优惠的金额,就因为2022年12买的就不能使用新系统,价格相差3倍,不能因为商家系统问题让顾客来承担这损失,每个顾客都应该平等对待,诉求是让商家调整可以使用新系统,或赔偿其新老系统之间的差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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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ip****15无法退货退款,苏宁天猫店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人于2023年11月11日购买了ip****15商品。于收到商品的第二天拆封未激活申请退货退款(七日内)。 但无法联系上商家,故未沟通商家,直接平台申请退货退款。然商家平台上同意退货退款后也未给出真实有效的退货地址造成无法退货。且退货说明上备注着“拆封拒收”的霸王条款。 我认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无理由退货制度,该手机不属于该条法律明确的‘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的例外条件。平台和商家应当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投诉天猫平台和商家未执行三包政策,要求退货退款。 基本诉求: 希望商家提供真实有效地址退货并退款7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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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淘宝平台)霸王条款,拒绝我的退货退款要求。
投诉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淘宝平台)霸王条款,拒绝我的退货退款要求。 该商品以24期免息为标题吸引消费者,11.3购买当天,该链接显示券前9999,与Apple官网iP****15 pro max的价格原价一模一样,误导消费者,实际上用iP****15 pro max的价钱买到了iP********ro。拆封插卡上网之后,发现有此消费陷阱,所以要求退货退款。 商家只在商品详情页标注“手机激活后无质量问题,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而在付款页面没有再次标注这一事项提醒我,有单方面制定露王条款影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欺诈事实。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了对于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购买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本次交易中,商家并未在购买程序中弹出相关购买确认信息,所以商家对手机激活,非质量问题,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条款的一告知义务存在瑕疵,手机买卖的交易中存在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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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土门苏宁易购不退货
买的相机,店铺在苏宁易购里,当时是销售拆开的,回家后发现价格比专卖店贵700,而且买错型号,但是销售态度强硬,苏宁易购也说不管跟商家协商,明明是苏宁易购的员工,再店里买其他公司产品,现在都不管,消费者权益线上支持7天无理由,商家却说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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