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方:
北京兴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2号楼6层610室
投诉事项:
北京兴为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本人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8,799.14元。
事实与理由:
1. 诱导签约(2022年4月20日)
本人于2022年4月20日在北京兴为教育报名学历提升课程及网课服务,期间该公司自称“班主任”的工作人员以“未来教育规划”为由,诱导本人额外购买法律职业资格网络课程,当日通过支付宝支付费用共计13,979.99元,并下载其指定APP学习。
2. 二次欺诈收费(2022年5月20日)
课程开通仅一个月后(2022年5月20日),该公司人员以“必须升级课程方可继续学习”为由,要求本人再次支付14,819.15元,本人迫于学习进度压力完成付款。
3. 单方违约拒不服务(2022年6月)
二次缴费后一个月,该公司人员突然通知“公司倒闭、老板跑路”,单方面终止全部课程服务,其APP停止运营,工作人员失联,至今未提供任何课程服务或退款。
投诉主张:
1. 要求北京兴为教育退还全部课程费用共计 人民币28,799.14元(13,979.99元 + 14,819.15元);
2. 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该公司欺诈消费者行为;
3. 要求教育主管部门撤销其教育培训资质91****08MA01Q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