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下午15:55我在纷玩岛app购买了五月天北京鸟巢演唱会门票,该演唱会主办方为北京华乐非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我所购买的门票开演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两张票价为1710元人民币,总共购买2张,总价值1710元人民币。购票结束后发现朋友已经购买其他场次门票,因此马上和平台协商退款,但平台没有任何退款渠道,联系平台客服最终得到无法退票、一旦售出拒不退换的回复。
1.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纷玩岛app公示的不可退票公告违反了法律,属于没有法律效力的无效公告。2.另参照新华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益。
因此,即使纷玩岛app不支持全额退款,也至少应当开通部分退款通道。
3.在我购票期间,纷玩岛APP上没有任何不可退票的弹窗提醒,且购票界面上清晰可见详细的写着:“条件可退”几个字。
4.平台和主办方公示的截止退款时间是2024年4月30日13点54分,但是二次开票的时间却是在4月30日15点55分,开票和退票时间有钻空子嫌疑,让消费者一旦购买就无法退票。
5.主办方发布的不可退票公告在详情页界面的字非常小,几乎难以察觉,有混淆视听嫌疑。
综上所述,要求北京华乐非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纷玩岛app开通五月天北京鸟巢演唱会门票的退款通道。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在与客服协商未果后,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提供方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履行退还义务。要求纷玩岛退赔我费用,按照合理退票区间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