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季酒店隐私侵权与客服处理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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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1月21日(周五)14:00入住全季临港新城万达广场酒店,11月22日下午与酒店前台沟通确认续住订单并完成支付,随后办理换房手续。然而,在续住订单支付完成后不到1小时,酒店保洁人员未经任何提前沟通,直接敲门并刷卡进入本人所住房间。当时房内本人与女友均未穿衣物,发现有人刷卡进门后,我们立即明确拒绝其进入,并多次呼喊“等一下”,但保洁人员在听到提醒后仍有继续进入的动作,严重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造成极大的身心不适。 事件发生后,本人多次致电酒店多位经理沟通维权,酒店方不仅未表达任何歉意,反而持续推卸责任、敷衍扯皮,未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无奈之下,我们主动下楼与酒店协商,第一位经理起初承诺赔偿方案为退还两日房费+一张免房券,仅过片刻便反悔,称无法提供免房券,坚持赔偿仅退还两日房费,否则让我们联系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存在明显偏袒酒店的倾向,称“全季为大酒店,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完全忽视我们的合理诉求。值得注意的是,本人此前在全季其他门店也曾遭遇过他人刷卡进房的类似侵权事件,此次再次发生,可见酒店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11月23日,我们再次提出合理赔偿诉求,要求退还两日房费+一张酒店金卡,第二位经理却表示“若赔偿申请未通过,不会提前告知”,与11月22日第一位经理最初承诺的赔偿方案反复更改、前后矛盾,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同时,该经理态度极其恶劣,明确表示“谈不拢就走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投诉流程”,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此外,酒店监控无拾音器,无法还原当时现场的声音沟通情况,监控画面也未能清晰记录事件全过程,执法人员观看监控后所述情况与我们实际遭遇严重不符,导致酒店方借此狡辩“按正常流程开门”,甚至对其工作人员曾说过“我有卡就能进入房门”等不当言论,经我们反复确认后才勉强承认,全程拒不正视自身责任,言行前后不一致。协商过程有音频佐证。 此次事件不仅严重侵犯了本人与女友的隐私权,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破坏了出行心情,还因酒店方的敷衍推诿浪费了大量时间,导致后续行程受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1. 酒店对此次侵权及服务欺诈行为承担责任,按照“退一赔三”标准进行赔偿;2. 酒店经理就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敷衍态度、前后矛盾言行及侵权行为,向本人及女友作出正式、诚恳的*面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