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APP购票无法退票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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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1月25日在狼眼APP(*台)购买“香港WTT乒乓球决赛”门票一张,订单编号26****94755,订单总金额780元。因购买错误,于2005年11月25日联系猫眼人工客服申请退票,却被客服以“*台规则不予退票”为由拒绝,未提供任何协商空间。 被投诉方行为已涉嫌违法违规: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26 条:演出门票不属于法定不这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类别,*台单方设置“不予退票”格式条款,未以显著方式提示,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霸王条款; 2.违反《民法典》第497条:该“不退不改” 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3.违反文旅市场相关规定:大型营业性演出 需建立退票机制,保障购票人正当退票权利,猪眼未提供合法退票渠道。 目前门票尚未使用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台拒退无任何合法依据,已侵害本人公*交易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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