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手机系统不兼容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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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2月4日在淘宝天猫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购买了华为nova14手机(订单号:3102****2868),因鸿蒙系统不兼容部分软件的很多功能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家以手机已激活为由拒绝退款。 首先,商家在销售该商品时,未明确告知该手机搭载的鸿蒙系统存在不兼容现象,不能支持部分软件全部功能,未尽到商品重要信息的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隐瞒系统兼容性关键信息的行为,违反该法律规定。 其次,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数码产品激活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商家需在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确认程序,让消费者对该条款进行单次购买行为的确认。但该商家仅在商品详情页标注相关内容,未在下单、支付等必经环节设置强制确认步骤,我在购买过程中也未进行任何针对“激活后不支持退货”的主动确认操作,商家的拒退行为违反法定要求。 诉求:商家应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对我的订单进行退货退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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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金额:
2906.05元
投诉编号:
10013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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