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操作致征信逾期及退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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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安4S店操作不当致征信逾期投诉内容 本人王勇(身份证号:510181*********916)于2025年10月29日在成都金牛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埃安牌AIONAHC7000BEVKB纯电动轿车(车架号:HACAAPA3XS1B67314,电机号:AY500RA07330QX),车辆全款为116300元。当日通过微信零钱支付16300元、农业银行储蓄卡支付3600元,合计19900元,该款项为车辆首付及7000元贷款利息。 提车后发现车辆存在严重质量故障:主动安全功能显示“功能故障,暂不支持开启”,行车记录功能提示“暂不可用”,核心安全与辅助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与4S店沟通后,于2025年12月1日完成退车,4S店出具加盖公章的退车情况说明,确认车辆因质量问题被退回。 退车后本人办理其他金融业务时遭拒,查询得知征信显示“失信/逾期等外部信息严重不良,主申人征信逾期”。经核查,该征信逾期并非本人自身信用问题,而是成都金牛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处理车辆贷款办理、退车后续贷款结清流程中操作不当导致。 此后,本人多次致电埃安官方400客服及该4S店售后经理沟通征信异常解决事宜,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问题至今未解决,已对本人正常金融业务办理造成严重影响。 现要求成都金牛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 立即协助消除本人征信逾期的不良记录,恢复正常征信状态;​2. 退还已支付的首付及利息合计19900元(或按退车协议完成款项清算);​3. 赔偿因征信异常无法办理金融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4. 就此事进行书面致歉。 附证材料: 1.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116300元);​2. 微信支付16300元、农行卡支付3600元的凭证截图;​3. 车辆主动安全、行车记录功能故障的屏幕截图;​4. 4S店出具的退车情况说明(2025年12月1日);​5. 金融业务办理被拒的征信异常提示截图;​6. 与400客服、4S店售后经理的沟通记录/通话记录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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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牛埃安4S店拖延过户还致征信逾期,维权无门求关注! 2025年10月29日,我在成都金牛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埃安纯电动轿车(车牌号川ACG5732,车架号HACAAPA3XS1B67314),成交金额116300元。提车后车辆接连出现行车记录仪故障、主动安全功能失效等质量问题,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4S店于12月1日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确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收回车辆。 本以为退车后过户是基本流程,可从12月1日至今,我多次要求4S店办理川ACG5732号车辆过户手续,对方却无故拖延超20日,更因操作失误导致我个人征信出现逾期记录!无奈之下,我只能按规定合规补办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可4S店依旧置之不理。 根据双方签订的《成都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成交协议》第六条,违约方需按车款20%支付违约金,据此4S店应赔付我23260元(116300元×20%);此外,因拖延过户产生的误工费4000元、交通费800元、证件补领费20元、打印复印及通讯费670元,合计5590元实际损失,也应由4S店承担。同时,我要求4S店立即处理我的征信逾期记录并出具书面确认函,限期配合完成车辆过户! 目前4S店始终推诿扯皮,维权之路举步维艰,恳请@广汽埃安 @成都市场监管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关注此事,督促商家履行责任,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广汽埃安质量问题 #4S店拖延过户 #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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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主体信息 1. 投诉人:王勇 ​ 2. 联系电话:[填写自身联系电话] ​ 3. 被投诉方:成都金牛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 被投诉方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新二巷149号三楼388 ​ 5. 被投诉方联系方式:028-81****66 二、投诉事由 被投诉方拖延办理川ACG5732号车辆过户手续,车辆因质量问题退车后拒不履约,还造成投诉人征信逾期,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并立即配合过户。 三、事实与经过 1. 购车与退车情况:2025年10月29日,投诉人在被投诉方处购买埃安纯电动轿车(车牌号川ACG5732,车架号HACAAPA3XS1B67314,电机号AY500RA07330QX),成交金额116300元。后车辆出现行车记录仪故障、主动安全功能失效等质量问题,被投诉方于2025年12月1日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收回车辆。 ​ 2. 过户拖延情况:自2025年12月1日退车后,投诉人多次要求被投诉方办理川ACG5732号车辆过户手续,截至投诉日,被投诉方拖延过户已超20日,且操作失误导致投诉人征信出现逾期记录。 ​ 3. 合规补办证件:因被投诉方拖延过户,投诉人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向车管所合规补办川ACG5732号车辆的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留存补办回执等凭证。 四、投诉诉求 1. 要求被投诉方立即配合办理川ACG5732号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 ​ 2. 要求被投诉方按《车辆成交协议》约定,支付车款20%的违约金,即23260元(116300元×20%); ​ 3. 要求被投诉方赔偿因拖延过户造成的实际损失共计5590元(误工费4000元、交通费800元、证件补领费20元、打印复印及通讯费670元); ​ 4. 要求被投诉方处理投诉人征信逾期记录,并出具书面确认函; ​ 5. 要求被投诉方承担本次投诉及后续维权产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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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质量缺陷、征信侵权及督促履行过户义务的书面声明 本人王勇(身份证号:510181*********916)于2025年10月29日在成都金牛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入埃安AIONAHC7000BEVKB纯电动轿车(车架号:HACAAPA3XS1B67314,电机号:AY500RA07330QX),购车款合计116300元,其中:2025年10月29日微信支付16300元、农业银行储蓄卡支付3600元,剩余100000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该笔贷款已由贵店全额归还。 车辆于2025年11月18日出现持续性、重复性质量故障,累计进店维修5次及以上,全程未更换核心零部件,故障始终未得到根治,具体问题如下: 1. 自动刹车及主动安全系统故障(重大安全隐患):车辆主动安全功能界面明确显示“功能故障,暂不支持开启”,前碰缓解辅助等自动刹车相关核心功能无法启用;行驶中还频繁触发无故自动刹车,无障碍物提示时制动系统突然介入,紧急情况需制动时系统却无响应。4S店检测称“传感器信号干扰”“系统程序异常”,经多次调试、升级后,故障仍反复出现,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生命安全。 ​ 2. 车机及行车记录系统全面故障:中控屏持续弹出“存储设备异常,行车记录仪/哨兵模式将无法正常使用”提示,行车记录功能显示“暂不可用”,完全无法完成影像录制与存储;车机还存在中控屏卡顿、闪退,蓝牙/CarPlay连接秒断,车辆设置记忆功能失效,多媒体音量自动跳转、触控失灵等问题,4S店多次刷机、重置系统,均未解决根本问题。 基于上述质量问题,该车已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同一质量问题累计维修超过4次仍未解决”的法定退换车情形。2025年12月1日,贵店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明确承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同意退车,后车辆已由贵店回收,但截至目前,贵店存在以下违约及侵权行为: 1. 拒不履行过户义务:车辆回收后,本人多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催告贵店办理过户手续,贵店始终推诿拖延,导致车辆仍登记在本人名下。此后该车若发生违章、事故等情形,本人将无端承担法律责任,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2. 造成本人征信不良记录:贵店代还车辆贷款时操作失误,导致本人征信出现逾期记录,被标注“失信/逾期等外部信息严重不良,主申人征信逾期”,严重影响本人金融活动及信用评价,且贵店至今未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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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质量缺陷、征信侵权及督促履行过户义务的书面声明 本人王勇(身份证号:510181*********916)于2025年10月29日在成都金牛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入埃安AIONAHC7000BEVKB纯电动轿车(车架号:HACAAPA3XS1B67314,电机号:AY500RA07330QX),购车款合计116300元,其中:2025年10月29日微信支付16300元、农业银行储蓄卡支付3600元,剩余100000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贷款本息已按约定正常偿还。 车辆于2025年11月18日出现持续性、重复性质量故障,累计进店维修5次及以上,全程未更换核心零部件,故障始终未得到根治,具体问题如下: 1. 自动刹车及主动安全系统故障(重大安全隐患):车辆主动安全功能界面明确显示“功能故障,暂不支持开启”,前碰缓解辅助等自动刹车相关核心功能无法启用;行驶中还频繁触发无故自动刹车,无障碍物提示时制动系统突然介入,紧急情况需制动时系统却无响应。4S店检测称“传感器信号干扰”“系统程序异常”,经多次调试、升级后,故障仍反复出现,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生命安全。 ​ 2. 车机及行车记录系统全面故障:中控屏持续弹出“存储设备异常,行车记录仪/哨兵模式将无法正常使用”提示,行车记录功能显示“暂不可用”,完全无法完成影像录制与存储;车机还存在中控屏卡顿、闪退,蓝牙/CarPlay连接秒断,车辆设置记忆功能失效,多媒体音量自动跳转、触控失灵等问题,4S店多次刷机、重置系统,均未解决根本问题。 基于上述质量问题,该车已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同一质量问题累计维修超过4次仍未解决”的法定退换车情形。2025年12月1日,贵店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明确承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同意退车,后车辆已由贵店回收,但截至目前,贵店存在以下违约及侵权行为: 1. 拒不履行过户义务:车辆回收后,本人多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催告贵店办理过户手续,贵店始终推诿拖延,导致车辆仍登记在本人名下。此后该车若发生违章、事故等情形,本人将无端承担法律责任,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2. 造成本人征信不良记录:贵店代还车辆贷款时操作失误,导致本人征信出现逾期记录,被标注“失信/逾期等外部信息严重不良,主申人征信逾期”,严重影响本人金融活动及信用评价,且贵店至今未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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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安4S店操作不当致征信逾期投诉内容 本人王勇(身份证号:510181*********916)于2025年10月29日在成都金牛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埃安牌AIONAHC7000BEVKB纯电动轿车(车架号:HACAAPA3XS1B67314,电机号:AY500RA07330QX),车辆全款为116300元。当日通过微信零钱支付16300元、农业银行储蓄卡支付3600元,合计19900元,该款项为车辆首付及7000元贷款利息。 提车后发现车辆存在严重质量故障:主动安全功能显示“功能故障,暂不支持开启”,行车记录功能提示“暂不可用”,核心安全与辅助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与4S店沟通后,于2025年12月1日完成退车,4S店出具加盖公章的退车情况说明,确认车辆因质量问题被退回。 退车后本人办理其他金融业务时遭拒,查询得知征信显示“失信/逾期等外部信息严重不良,主申人征信逾期”。经核查,该征信逾期并非本人自身信用问题,而是成都金牛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处理车辆贷款办理、退车后续贷款结清流程中操作不当导致。 此后,本人多次致电埃安官方400客服及该4S店售后经理沟通征信异常解决事宜,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问题至今未解决,已对本人正常金融业务办理造成严重影响。 现要求成都金牛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 立即协助消除本人征信逾期的不良记录,恢复正常征信状态;​2. 退还已支付的首付及利息合计19900元(或按退车协议完成款项清算);​3. 赔偿因征信异常无法办理金融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4. 就此事进行书面致歉。 附证材料: 1.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116300元);​2. 微信支付16300元、农行卡支付3600元的凭证截图;​3. 车辆主动安全、行车记录功能故障的屏幕截图;​4. 4S店出具的退车情况说明(2025年12月1日);​5. 金融业务办理被拒的征信异常提示截图;​6. 与400客服、4S店售后经理的沟通记录/通话记录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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