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门店欺诈诱导消费及非法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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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门店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7188号万科广场- -层L1-14:, 欺诈诱导消费, 金子克重非法计量 该店按件或按克计算的黄金售卖规则 不主动告知客户,有隐瞒克数嫌疑 当日金价800 ****卖2000 质保单如上 本人在2025年12月15号晚上在周六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7188号万科广场- -层L1-14店铺:足金配件(6件)搭配黄塔晶手链, 花费4059元, 后通过查看质保单黄金克重只有2.38克, 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只按计件,导致我以原价25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严重溢价的计件黄金饰品,和严重货不对价质量很差黄塔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购买了该按件计价黄金, 其行为存在欺诈, 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 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 柜姐未告知,克数吊牌藏在价格标背部,如不拆开就无法得知,属于有意遮挡, 周六福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水晶品类与计价方式(仅仅写了一个:项目“珠子”以及数字600,并将600元计入到总价内)。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 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2)未主动开发票, 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 没有发票和价签。(次日下午,主动到店内去寻要发票,但是只说只能通过邮件补发,不给予即时开出,并在最后也未主动提起开发票的事情)购买前店员未告知克重, 未说明这是计件而非计克价商品。 (3)霸王条款问题:柜台服务人员未讲解一商品退换规则,不允许退款,只允许换货,保单背后的退换规则知情*上,在购买时也并没有主动让消费者得知售后规则并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