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手机内屏漏液维修拖延投诉
网友保保_Jmu4JU69
已完结
本人于2024年1月购入价值16000元的三星W25手机,2025年11月30日发现内屏漏液,12月2日寄至三星售后,对方承诺12月中旬修好,可12月17日却以缺货为由通知延迟至2026年1月维修,此属“故意拖延”,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因手机无法使用,我工作受阻、损失严重。此前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加急维修(7日内完成寄回)、提供赔偿损失、延长质保6个月等诉求,并保留了购机发票、维修单据、沟通记录等证据。但三星官方授权服务中心仅给出“延长质保”“邮寄旧机供数据恢复”方案,未解决我无法正常使用手机的核心问题。鉴于手机高端且问题由三星违约所致,我提出替代方案:一是以同价值或更高价值新机置换,弥补我全部损失;二是2025年12月22日之前维修好并邮寄。以上方案符合法律精神,我已留存证据,愿配合调查,恳请相关部门介入,督促三星履责,维护我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