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宝质检超时且涉嫌掉包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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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现就2025年10月委托贵司寄售手机事宜,正式提出投诉,具体事实、依据及诉求如下: 一、投诉事实与法律依据 1. 质检严重超时,违反*台服务承诺 本人于2025年10月25日下单,将5台手机邮寄至贵司*台寄售,贵司于10月29日签收。根据贵司公开公示的服务规则,自签收之日起24小时内须出具质检报告,但贵司直至12月8日才出具报告,延误时长超40天,严重违反自身承诺,已构成违约。 2. 质检报告与实际机况严重不符,涉嫌侵害财产权益 贵司出具的质检结果与手机实际状态存在巨大差异,结合贵司长期扣押手机且超时未检测的行为,本人有合理理由怀疑贵司在保管期间,对手机实施了人为拆修、更换配件、调包等侵害本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二、投诉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及贵司服务承诺,现提出以下诉求: 1. 按每台手机1100元的标准,向本人支付5台手机的赔偿款,共计5500元; 2. 向本人支付因质检恶意延误一个半月,造成的时间成本及预期收益损失,共计500元; 3. 以上两项赔偿金额合计6000元,贵司须在收到本投诉函后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若贵司逾期未处理或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本人将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深圳】亲爱的市民朋友,很高兴为您服务!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您于2025-12-17 23:46:05反映的问题 (诉求编号:042512172****47540701)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快马加鞭为您办理,请您静候佳音,祝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