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涉嫌诱导消费及隐瞒克重
网友保保_06e77949
本人在12月23号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世贸广场周大生*宝藏馆购买黄金,以4086元的价格仅购得黄金****。 现投诉该商家存在以下行为: 1.诱导消费。 柜姐没有告知我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和区别,反而一直在用统一话术“以后可以直接过来换同价位的产品”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引导我,并且也没有详细讲解换款规则,只说周大生任意门店随时可以换等价或高价产品。 2.隐瞒商品关键信息。 购买前本人再三询问克重,柜姐只说这个商品(其中一颗小金珠)六百多元,只说价格,回避本人的详细问题,导致本人默认按照当天金价换算克重,诱导我以2074元/克的价格购买,超出当天黄金市价至少六百元。 并且看款时商品标签上看不到任何克重信息(第二天得知克重信息被折在标签内部,不抽出打开完全看不到),并且质保单上也没有克重信息,只有价格。 3.霸王条款。 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看款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付款前没有讲解条例明细,付款后依旧没有告知。在本人第二天前往门店要求换款并要求解释时仍岔开话题,导致消费者因为已经付款被迫同意此项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4.疑似存在税务问题。 付款时要求本人先后两次付款,并且收款商家不是同一个。第二天本人前去要求换款时遭拒,提醒对方我要维权,但在12315*台却搜索不到门店地址和名称,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对方柜姐避而不答且故意隐瞒,声称只有店长可以查看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不在门店(商家是否可以不在门店公式营业执照?)我要求对方将营业执照发给我作为申诉材料,前一天答应,但一天后仍未提供,且再次声称只能到店查看。 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具发票,并且质保单上未写明黄金克重。 12月24号晚上我到店要求换款或退款时遭拒,我要求对方柜姐解释为何在我购买前隐瞒克重,对方柜姐仍旧避而不答,一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人已经要求对方提供监控视频并且全程录音,如有需要本人可提供录音音频,录音前已告知对方。 本人为23号晚购买,24号要求换款或退款,遭遇霸王条款后要求对方于25号提供监控视频,对方24号晚说只有店长可以看,并且答应为我提供视频,但25号询问监控视频对方又声称只有老板可以查看,而老板出差了。 我要求对方按照我的实付价格退货退款,赔偿道歉。不再接受任何换款换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