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霸王条款及虚假宣传要求解约
网友保保_bytTtvwx
处理中
我于2024年11月3日在江苏电信泰州分公司订购5G畅享融合129元套餐,现因工作地变动原因要求取消,后线下至泰州海陵凤凰路电信营业厅咨询,被告知要求赔偿650元违约金而且次月还会上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10,55条以及《广告法》第28条,对方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并且我现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我的诉求是立即终止霸王条款,中断套餐合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