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拒绝免费改签错订机票
网友保保_bkSHuADc
尊敬的相关监管部门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消费者,现就春秋航空公司(下称“航司”)在处理本人因操作失误错订机票后,拒绝提供合理协助一事,提出投诉,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并协调解决。 一、 事件经过 我于*期为元旦行程(上海⇄深圳)订购机票。去程(12月31日上海至深圳,20:15起飞,23:00到达)订购正确。在订购返程票时,因APP页面跳转后时间信息显示不直观,我误将本应为2024年1月3日的返程票,错选为2023年12月31日(深圳至上海,16:55起飞,19:10到达)。此错误行程(即“12月31日当日从深圳飞回上海”)与去程重叠,在逻辑与时间上完全矛盾,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非正常订单。 二、 核心诉求与理由 我于2024年1月2日查看行程时发现错误后,立即联系航司,请求其本着服务消费者的原则,为我免费改签至正确的2024年1月3日同航班(航班号、起降机场、起飞时刻均相同)。然而,航司客服以“乘客自身责任”为由断然拒绝,仅告知我需支付高达864元的改签费自行处理,并表现出“尽管投诉”的消极态度。 我对此处理方式无法接受,理由如下: 1. 订单存在明显异常,航司系统及服务存在疏漏: 同一旅客在同一天内,预订“上海→深圳”又“深圳→上海”的往返机票,形成“瞬间折返”的荒谬行程。作为专业的承运人,航司的订票系统理应对此类严重违背常理的订单设置风险提示或人工复核机制,主动联系乘客确认,以避免重大失误。航司直接出票,等于放弃了其应尽的、起码的合理性审查义务。 2. 纠正成本低,航司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我所希望改签至的1月3日航班,与错订的12月31日航班,在航班号、时刻、航程上完全一致。很明显我是看错时间错定,航司却利用我的失误,要求支付高额改签费(864元),甚至机票价差(12月31日票价为1036元,1月3日票价为1316元),有失公*。 3. 客服态度消极,激化矛盾: 航司客服人员“尽管投诉”的回应,反映出其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将本可通过善意协商解决的问题推向投诉渠道,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争议的规定。 三、 具体请求 恳请贵部门核实情况,并督促春秋航空公司: 立即为我办理将 2025年12月31日 9C8776航班(深圳→上海) 免费改签至 2026年1月3日 同航班(9C8776) 的手续。
